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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蘭契互剖金蘭語(2)

佚名頭像 佚名 未知

由此我們還可以重新認識另一個問題,那就是究竟什麼(或者說究竟曹雪芹認爲什麼)纔是林黛玉的主要缺點?通常都認爲是她的小性。現在看來似乎不盡如此,那至多隻是表象而非本質。小性是後天的弱點,而對賈寶玉的極度依賴卻是先天的根本性問題。因此曹雪芹的“悼紅”主旨中還包含着對女性自我意識、自強意識的欠缺,將心愛的男人看成自己的一切的批評,這應當也是“當自嗟”的成份之一。這種具有超時空意義的內涵,其思想深度和能夠提供給讀者的思考都大大超過續書的以調包計爲核心的封建家族破壞婚姻自主的故事。因爲時至21世紀今日的中國,真正具有獨立意識的女性也還不是很多,女性對男性的過分依賴是一個世界性問題,再過100年也未必能徹底解決。弄清這一點,那麼曹雪芹原設計結尾林黛玉淚盡而逝的思想性強弱就顯而易見了。多情女情重癒斟情其實,曹雪芹對林黛玉“當自嗟”的委婉批評並非僅此一處。早在第三回林黛玉初入榮國府時,曹雪芹對她就有一句評語:“心較比幹多一竅。”比幹不惜以死相諫,觸怒紂王。紂王道:“吾聞聖人心有七竅。”結果“剖比幹,觀其心”(《史記· 殷本記》)。說林黛玉的心較比幹的心竅還多,很明顯不是將她喻指聖人,而是說她多心,是貶義。類似批評還有一些:四十九回寶黛二人有一段對話頗可玩味。當時“黛玉因又說起寶琴來,想起自己沒有姊妹,不免又哭了。寶玉忙勸道:‘你又自尋煩惱了。你瞧瞧,今年比舊年越發瘦了,你還不保養。每天好好的,你必是自尋煩惱,哭一會子,纔算完了這一天的事。’黛玉拭淚道:‘近來我只覺心酸,眼淚卻象比舊年少了些的。心裏只管痠痛,眼淚卻不多。’寶玉道:‘這是你哭慣了心裏疑的,豈有眼淚會少的!’”寶玉這些話顯然不是平常的安慰解脫之語,他深深瞭解黛玉的性格爲人,兩個“自尋煩惱”和“又、必、慣、疑”,道出了黛玉精神上的某種嚴重病態。正是這種性格上的根本弱點,導致她病情日益加重,有好幾次她生氣後嘔吐和發病便是證明。六十七回黛玉見到寶釵送來的故鄉之物又勾起心病,紫鵑勸道:“……再者這裏老太太們爲姑娘的病體,千方百計請好大夫配藥診治,也爲是姑娘的病好。這如今纔好些,又這樣哭哭啼啼,豈不是自己糟蹋了自己身子,叫老太太看着添了愁煩了麼?況且姑娘這病,原是素日憂慮過度,傷了血氣……”可見大家都認爲黛玉固然從小體弱多病,但她的病之所以越來越重,乃性格所致。顯然這也是曹雪芹認爲她“當自嗟”之處。

總之,我們從林黛玉形象的塑造上,可以清楚地看到曹雪芹藝術創作的“玉、石”兩重性的原則與手法:只不過她不是由“石”變“玉”,身上既具有“石性”,又帶有“玉性”;而是由草變神(人),在她身上的人性衕樣既有高尚的接近神性的一面,又保留着“草性”——“草”的生命力非常脆弱與過分依賴他人的弱點。

周思源看紅樓是是非非寶丫頭從林黛玉形象塑造及其研究的分歧中,我們可以悟出曹雪芹在人物塑造上的一些寶貴經驗。其中包括: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畫龍點睛式的提示;人物自身感覺與實際情況的出入等等。這些手法在塑造薛寶釵時運用得更加出神入化,從而使這個人物變得十分複雜和更爲撲朔迷離,甚至連人物個性的基調都難以確定。和對林黛玉的思想評價過高正好相反,長期以來對薛寶釵的評價卻似乎過低了一些。當然,20世紀70年代末以來,對薛寶釵形象的評判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至少對她全盤否定的意見難得聽見了,但對她的某些“誤會”仍然沒有完全消除。換句話說,從曹雪芹在《紅樓夢》中廣泛使用玉石兩重性創作方法來看,薛寶釵的某些“玉”成份依舊被認爲是“石”,或者雖然確實是“石”,卻是特別差的“石”。

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有多種,或者說是曹雪芹以多種非常規手法塑造了薛寶釵的藝術形象,這是我們在解讀這個人物時需要特別註意的。

有些讀者認爲薛姨媽在賈府故意賴着不走,在破壞寶玉和黛玉的婚姻上設置“陷阱”。但薛姨媽的打算不等於薛寶釵的想法,要把二者區別開來。

是是非非寶丫頭曹雪芹筆下的薛姨媽是一個十分成功的藝術形象。她屬於那種筆墨不多,地位微妙,一時很難說清楚而且容易引起爭議的人物。這個形象之所以經得起品味與咀嚼,關鍵在於曹雪芹牢牢把握住了刻畫人物的“度”。

慈姨媽愛語慰癡顰“覬覦寶二奶奶寶座”是薛姨媽的一大罪狀。從薛姨媽久居賈府不走來看,想實現“金玉良緣”的想法很可能有。但是,曹雪芹寫得分寸適度,而且讓薛姨媽一開始就處於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的境地。其實薛姨媽一家住在賈府最初恰恰是賈家的人提出來的。先是賈政派人來對王夫人說:“姨太太已有了春秋,外甥年輕不知世路,在外住着恐有人生事。咱們東北角上梨香院一所十來間房,白空閒着,打掃了,請姨太太和姐兒哥兒住了甚好。”由於薛蟠是在金陵惹了人命官司來至都中的,賈政出於怕他再“生事”而勸他們衕住於此,合情合理。當時賈母也派人來說:“請姨太太就在這裏住下,大家親密些。”因此並非僅僅是薛姨媽“正要衕居一處,方可拘緊些兒子;若另居在外,又恐他縱性惹禍”。作爲人母,爲兒女的婚事操心本系分內大事,尤其是在封建社會,更成爲寡母的首要心事。所以薛姨媽爲女兒的婚事操心無可非議。作爲借居於此的親戚,她從不介入賈府的任何紛爭,遇到問題要麼息事寧人,要麼索性迴避,如後來遷出大觀園。她看出黛玉深愛寶玉,五十七回她關於寶黛結合“四角俱全”的說法並非虛僞之論。五十八回賈母因給老太妃送靈,特別拜託薛姨媽照管黛玉,“薛姨媽素習也最憐愛他的,今既巧遇這事,便挪至瀟湘館來和黛玉衕房,一應藥餌飲食十分經心”。這些地方正是她爲人忠厚之處。她並沒有採取任何措施去爲女兒爭奪這樁婚事,更沒有做任何傷害黛玉的事,看來她更多地是寄希望於事情的自然發展。應當說這樣並無不義、不妥之處。因爲寶玉與黛玉並未結婚,甚至連起碼的名分都沒有,有的只是一些猜測(如興兒)。因此從當代觀念來看,固然沒有任何過錯;即使在當時,也無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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