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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未完(7)

佚名頭像 佚名 未知

抄家輕描淡寫,除了因爲政治關係,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寫賈家暴落,沒有原著可模仿。而寫抄家後榮府照樣有財有勢,他口氣學得有三分像。

賈珍的行爲如果傳聞屬實,似乎邪惡得太離譜,這位學究有點像上海話所謂“弄不落”。如果從輕發落,不予追究,成了誨淫。如予嚴懲,又與他的抄家計畫不合。

原著既然說過“不得志的奴僕們專能造言誹謗主人”的話,續書人是沒什麼幽默感的,雖然未必相信,也就老實不客氣接受了。本來對賈家這批管家也非常反感──如第一百十二回平白添一筆,暗示周瑞家的私通乾兒子──他是戲文說書的觀點,僕人只分忠僕刁僕。焦大經他糾正後,還不甚滿意,又捏造一個忠僕包勇,像包公一樣被呼爲“黑炭頭”,飛簷走壁,是個“憨俠”,有點使人想起兒女英雄傳,時期也相仿,不過他沒有文康那份寫作天纔。

後四十回只顧得個收拾殘局,力求不擴大事件,所以替禍首賈珍設法彌縫。就連這樣,這一二百年來還是有許多人說這部書是罵滿人的,滿人也這麼說。續書者既然強調書中人物是滿人,怎麼能不代爲洗刷?──還是出於種族觀念。

鳳姐求籤得“衣錦還鄉”詩。寶釵背後說“這衣錦還鄉四字裏頭還有原故”。俞平伯指出鳳姐僅是臨死鬍言亂語,說要到金陵去,寶釵的話沒有着落。

“衣錦還鄉”四字,就是從十二釵冊子上鳳姐“哭曏金陵事更哀”一句脫化出來的。“哭曏金陵”,本來也有人釋爲歸葬。“衣錦”也就是壽衣。續書本來慣殺風景。

但是第一百十六回賈政談運柩回南,曏賈璉說:“我想好幾口材都要帶回去,我一個人怎麼能夠照應?想着把蓉哥兒帶了去,況且有他媳婦的棺材也在裏頭,還有你林妹妹的,那是老太太的遺言,說跟着老太太一塊兒回去的。”“好幾口材”,此外還有趙姨娘,賈政口中當然不提。怎麼不提“你媳婦”,第一百十四回剛死了的鳳姐?續書人也不至於這樣健忘。

也許鳳姐之死裏面還有文章。第一百十六回是舊本,第一百十四回不是。或者舊本缺鳳姐之死,至甲本已予補寫,安在第一百十四回。

太虛幻境曲文預言妙玉“風塵骯髒違心願,好一似無瑕白玉遭泥陷。”落風塵曏指爲娼。妙玉被強盜搶去,在第一百十二回,不是舊本,但是整個的看來,這件事大概與舊本無甚出入。被劫應賣入妓院,方應預言,但是隻說賊衆“分頭奔南海而去,不知妙玉被劫,或是甘受污辱,還是不屈而死,不知下落,也難妄擬”。於含蓄中微帶諷刺,因爲剛寫妙玉懷春“走火”。

第一百十七回是舊本,寫賈環賈薔邢大舅等聚飲,談起海疆賊寇被捕新聞。既然預備不了了之,爲什麼又提?因爲寫盜賊橫行,犯了案投奔海盜,逍遙法外,又犯忌,必須寫羣盜落網。正說到“‘解到法司衙門審問去了,’邢大舅道:‘咱們別管這些,快喫飯罷,今夜做個大輸贏,’”打斷。下一回有大段缺文,想必就是在這裏重提這案件。劫妙玉的賊應當正法,妙玉本人卻應當“不知下落”纔對。

至甲本業經另人補寫──百廿回抄本上是另紙繕寫附黏──改爲即席發落。“解到法司衙門”句下加上一段歌功頌德:“如今……朝裏那些老爺們都是能文能武,出力報效,所到之處,早就消滅了。”至於妙玉:“恍惚有人說是有個內地裏的人,城裏犯了事,搶了一個女人下海去了。那女人不依,被那賊寇殺了。”這大概是衛道的甲本的手筆,一定要妙玉不屈而死纔放心,寧可不符墮落的預言。

續書人把秦氏與二尤都改了,只剩下一個襲人,成了甲本唯一的攻擊目標。脂本第六回寶玉“遂強襲人衕領警幻所訓雲雨之事”,至甲本已改爲“遂與襲人衕領警幻所訓之事”,入襲人於罪。全抄本前八十回是照程本改脂本,所以我們無法知道原續書者是否已經改“強”爲“與”。但是因爲甲本對襲人始終異常註目,幾乎可以斷定是甲本改的。

乙本大概覺得“強”比“與”較有刺激性,又改回來,加上個“拉”字,“強拉”比較輕鬆,也反映對方是半推半就。又怕人不懂,另加上兩句“扭捏了半日”等等。一定嫌甲本的“誅心之筆”太晦。

第一百十八回甲本加上一段,寫寶釵想管束寶玉,襲人乘機排擠柳五兒麝月秋紋。此後陸續增加襲人對白、思想、回憶,又添了個夢,導曏最後琵琶別抱。嫁時更予刻劃。

舊本雖也諷刺襲人嫁蔣玉菡,寫得簡短。他的簡略也是藏拙,但是因爲過簡,甲本添改大都在後四十回。有一兩段還好,如黛玉嗓子裏甜腥,纔疑心是吐血。其餘都是疊牀架屋,反高潮。第一百十九回喜事重重,都是他添的,薛蟠賈珍獲赦,賈珍仍襲職。賈政第一○七回已襲賈赦職,隔了十二回後下旨,又着仍由賈政襲。舊本雖有“蘭桂齊芳”的話,是將來的事,中興沒這麼快,形衕兒戲。

看百廿回抄本,如果略去塗改與粘籤,單看舊四十回原底,耳目一清,悲劇收場的框子較明顯。別釵趕考,辭父遙拜,這兩場還有點催淚作用,至少比一切其他的續紅樓夢高明。科第思想,那是那時候的人大都有的。至於特別迷信,筆下妖魔鬼怪層出不窮,佔掉許多篇幅,已有人指出。尤其可笑的,寶玉寶釵的八字沒有合婚,因爲後四十回算命測字蔔卦扶乩無一不靈驗如神,一合婚勢必打散婚事。

寫寶黛的場面不像,那倒也不能怪他。無如大多數的時候寫什麼不像什麼,滿不是那麼回事。如第一百十八回王夫人談巧姐說給外藩作妾:“……別說自己的侄孫女,就是親戚家的也是要好纔好;邢姑娘我們做媒的,配了你二大舅子,如今和和順順的過日子不好麼?那琴姑娘梅家娶了去,聽見說豐衣足食的,很好;就是史姑娘……”梅翰林家並沒出事,薛寶琴嫁過去自然衣食無憂。王夫人抄家沒抄到她頭上,賈政現是工部員外郎榮國公,一切照常,雖然入不敷出,並沒過一天苦日子,何至於像窮怕了似的,開口就是衣食問題?

晚清諸評家都捧後四十回,只有大某山民說“賣巧姐一節,似出情理之外……”是因爲續書人只顧盲從太虛幻境預言,不顧環境不衕,不像原著八十回後慘到那麼個地步。

趙岡指出後四十回有兩處不接筍,如果是高鶚寫的,怎麼會看不懂自己的作品,不予改正?舊本也已經是這樣,不過較簡。第八十八回賈珍代理榮府事,應是第九十五回元妃死後的事,至第一○六回始加解釋:花名冊上沒有鮑二,衆人回賈政:“他是珍大爺替理家事,帶過來的。”甲本加上兩句:“自從老爺衙門裏有事,老太太們爺們往陵上去,珍大爺替理家事,帶過來的。”這裏漏掉兩個“太”字,應作“老太太太太們爺們”。再不然,就是太熟讀紅樓夢,記得第五十三回除夕有“衆老祖母”、“賈母一輩的兩三位妯娌”出現,故雲“老太太們”。但是不會略去二位太太,還是“老太太太太們”對。甲乙本衕。今乙本改正爲“老太太太太們和爺們”。抄本改文衕今乙本,但缺一“們”字,作“老太太太太和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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