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軀報國恩(第四回)
捐軀報國恩,未報身憂在。眼底物多情,君恩或可待。
[說明]
這是第四回正文開頭的題詩,見於乾隆抄本百二十回《紅樓夢稿》及列藏本,當是曹雪芹所作。此詩不但程高本沒有,也未見諸其他脂評本,故也有人疑其爲評詩。吳世昌主張它是原有的,認爲“也許是因爲它諷刺太辛辣而被刪去。原詩譏賈雨村,但可作爲一般封建官僚的寫照”。衕時,他還認爲這也可以證明,“大體上沒有脂評的《紅樓夢稿》所據的底本是‘脂本系統’中最早的抄本之一,而且還保存了雪芹舊稿的一些痕跡,實在應該算作脂本中一個極重要的正文本,是研究《紅樓夢》成書過程的重要資料。”(《〈紅樓夢稿〉的成分及其年代》,載《圖書館》一九六三年第四期)
[註釋]
1.“捐軀”句——這是一些爲官者常掛在口頭的冠冕堂皇的話。此擬賈雨村所言。
2.物多情——風物多情。機會不錯的意思。
[評說]
詩的一、二句刺賈雨村奸猾假態。他曾虛僞地對門子說:“你說的何嘗不是。但事關人命,蒙皇上隆恩,起復委用,實是重生再造,正當殫心竭力圖報之時,豈可因私而廢法?是我實不能忍爲者。”三、四兩句申述爲什麼賈雨村沒有“捐軀報國”的理由:因爲眼前風物多情,也就是說功名利祿對自己的誘惑力很大,機會很不錯,所以徇私枉法,鬍亂判案,想借此討好賈府和京營節度使王子騰,憑他們之力等待君恩加身,可以爬得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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