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居雜詠
鋒鏑牢囚取決過,依然不廢我絃歌。(取決 一作:取次)
死猶未肯輸心去,貧亦豈能奈我何!
廿兩棉花裝破被,三根鬆木煮空鍋。
一鼕也是堂堂地,豈信人間勝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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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譯文
槍刀劍戟,牢籠囚禁,我都從容地經歷過,仍然不能使我停止彈琴放歌。
即便遭遇到死的威脅,我尚且不會屈膝求全,貧窮又能把我怎麼樣呢?
二十兩棉花的破被蓋在身上,用三根鬆木烹煮着空空的鐵鍋。
就算是嚴鼕我也堂堂正正地過,怎能相信人間勝算多呢?
注釋
註釋
鋒鏑:形聲。從金,啇( dí)聲。本義:箭的尖頭。泛指:兵器(槍刀劍戟)。
絃歌:依琴瑟而歌詠。引自《禮記▪樂記》:“天下大定,然後正六律,和五聲,絃歌詩頌,此之爲德音。”。
輸心:交出真心,此指內心屈服。
創作背景
黃宗羲的《山居雜詠》創作於順治年,明亡抗清,兵敗隱居時創作。順治六年朝魯王,升左副都御史。衕年鼕,與阮美、馮京第出使日本乞兵,渡海至長崎島、薩斯瑪島,未成而歸。遂返家隱居,不再任職魯王行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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