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篆平反
崔篆,漢人也,爲郡守,時王莽改製,爪牙遍及各地,嚴刑峻法,殺戮無辜。篆所至之囚繫滿獄。篆垂涕曰:“嗟乎,刑法酷烈,乃至於斯!此皆何罪!”遂爲之平反,所出二千餘人。吏叩頭諫曰:“君誠仁者,然今獨君爲君子,將有悔乎?”篆曰:“吾無悔,縱殺吾而贖二千人,何悔之有?”吏默然無以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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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譯文
崔篆是漢族人,當時擔任郡守,那時是王莽篡權的時候,他的黨羽遍及各個地方,用嚴厲的刑法殺害許多無罪的人。崔篆在他所在的縣看到牢獄人滿爲患。忍不住流淚嘆道:“唉,刑罰法律殘酷兇狠,竟到了這種地步!這些人都是什麼罪!”(崔篆)於是爲他們平反,放出來兩千多人。他的僚屬們都十分害怕,紛紛叩頭求他說:“你確實是仁慈的人,然而如今只有你是仁德的人,恐怕要後悔吧?”。崔篆慨然,說:“如果殺了我一人而能救出2000多人,這是我的心願啊!我有什麼可後悔的呢?”僚屬們沉默不知如何回應。
註釋
王莽改製:指王莽篡權,改漢朝爲新朝。
斯:這;這種地步。
峻:苛刻。
辜:罪。
系:關押。
垂:掉下。
涕:淚。
諫:婉言相勸。
無以:沒什麼用來。
及:到,至
吏:僚屬
賞析
這篇文章簡潔描述了漢代官員崔篆的高尚品德與勇敢行爲。崔篆在王莽改製、社會動盪、嚴刑峻法盛行的時期擔任郡守,面對獄中無辜囚徒衆多的現狀,他深感痛心,毅然決定平反冤案;面對下屬的勸阻,擔心其行爲可能招致災禍,崔篆堅定地表示無悔,展現出其不畏強權、堅持正義、勇於擔當的仁德之心,以及他超越個人安危、心繫民衆的大無畏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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