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策目錄序
敘曰:曏敘此書,言周之先,明教化,修法度,所以大治﹔及其後,謀詐用,而仁義之路塞,所以大亂﹔其說既美矣。卒以謂此書戰國之謀士,度時君之所能行,不得不然﹔則可謂惑於流俗,而不篤於自信者也。 夫孔、孟之時,去周之初已數百歲,其舊法已亡,舊俗已熄久矣﹔二子乃獨明先王之道,以謂不可改者,豈將強天下之主後世之所不可爲哉?亦將因其所遇之時,所遭之變,而爲當世之法,使不失乎先王之意而已。 二帝、三王之治,其變固殊,其法固異,而其爲國家天下之意,本末先後,未嘗不衕也。二子之道如是而已。蓋法者,所以適變也,不必盡衕﹔道者,所以立本也,不可不一﹔此理之不易者也。故二子者守此,豈好爲異論哉?能勿苟而已矣。可謂不惑於流俗而篤於自信者也。 戰國之遊士則不然。不知道之可信,而樂於說之易合。其設心,註意,偷爲一切之計而已。故論詐之便而諱其敗,言戰之善而蔽其患。其相率而爲之者,莫不有利焉,而不勝其害也﹔有得焉,而不勝其失也。卒至蘇秦、商鞅、孫臏、吳起、李斯之徒,以亡其身﹔而諸侯及秦用之者,亦滅其國。其爲世之大禍明矣﹔而俗猶莫之寤也。惟先王之道,因時適變,爲法不衕,而考之無疵,用之無弊。故古之聖賢,未有以此而易彼也。 或曰:“邪說之害正也,宜放而絕之。此書之不泯,其可乎?”對曰:“君子之禁邪說也,固將明其說於天下,使當世之人皆知其說之不可從,然後以禁則齊﹔使後世之人皆知其說之不可爲,然後以戒則明﹔豈必滅其籍哉?放而絕之,莫善於是。是以孟子之書,有爲神農之言者,有爲墨子之言者,皆着而非之。至於此書之作,則上繼春秋,下至秦、漢之起,二百四五十年之間,載其行事,固不可得而廢也。”此書有高誘註者二十一篇,或曰三十二篇,崇文總目存者八篇,今存者十篇。
譯文
譯文
序言說:從前爲這本書作序,講到周朝初期,闡明教化,修整法度,因此天下大治;到了後來,權謀欺詐盛行,仁義的道路被阻塞,因此天下大亂;這種說法固然美好。但最終認爲這本書是戰國時期的謀士,揣度當時君主所能實行的措施,纔不得不這樣寫,這可以說是被世俗所迷惑,而不堅定自己信念的人。
孔子、孟子的時代,距離周朝初期已經幾百年了,那些舊的法度已經消亡,舊的習俗已經斷絕很久了;孔子、孟子二人卻獨自闡明古代聖君的治國之道,認爲它是不可改變的,難道是要強迫天下後世的君主去做不可能做到的事嗎?不過是要順着他們所處的時代,所遇到的變化,製定出適合當時的法令,使它不違背古代聖君的本意罷了。
堯、舜二帝和夏、商、週三王的治理方式,它們的變化固然不衕,法令固然有差異,但他們爲國家天下着想的心意,輕重先後的次序,從來沒有不衕。孔子、孟子的學說不過如此罷了。法令是用來適應變化的,不必完全相衕;道義是用來確立根本的,不能不統一;這是不可改變的道理。所以孔子、孟子堅守這個道義,難道是喜歡提出不衕的言論嗎?不過是能夠不隨意迎合罷了。這可以說是不被世俗所迷惑,而堅定自己信念的人。
戰國時期的遊說之士卻不是這樣。他們不懂得道義是值得信賴的,反而樂於追求學說容易迎合君主。他們用心留意的,不過是苟且製定權宜之計罷了。所以他們談論欺詐的便利卻迴避其失敗,宣揚戰爭的好處卻隱瞞其禍患。那些相繼這樣做的人,沒有誰不得到一點利益,卻抵不過所受的損害;有所收穫,卻抵不過所遭的損失。最終到蘇秦、商鞅、孫臏、吳起、李斯這類人,因此喪生;而任用他們的諸侯和秦國,也滅亡了自己的國家。他們成爲世間的大禍害是很明顯的,可世俗之人仍沒有醒悟。只有古代聖君的治國之道,順應時勢適應變化,法令雖有不衕,但考察起來沒有瑕疵,實行起來沒有弊端。所以古代的聖賢,沒有誰用遊說之士的主張替代它。
有人說:“邪說危害正道,應當廢棄並斷絕它。這部書不消亡,難道可以嗎?” 回答說:“君子禁止邪說,本來就要曏天下闡明它的弊端,讓當代人都知道這種學說不可聽從,然後禁止纔能統一;讓後代人都知道這種學說不可實行,然後告誡纔能明白;難道一定要銷燬它的典籍嗎?廢棄並斷絕邪說,沒有比這更好的辦法了。因此《孟子》一書中,有記載神農學說的,有記載墨子學說的,都記載下來並批判它們。至於這部書的撰寫,上承《春秋》,下至秦漢興起,二百四五十年間的事蹟都有記載,本來就不能廢棄。” 這部書有高誘註釋的二十一篇,有人說三十二篇,《崇文總目》中現存八篇,現在留存的有十篇。
註釋
謀詐:陰謀詭計。
時君:當時或當代的君主。
固:本,原來。
相率:相繼;一個接一個。
寤:衕“悟”,理解,明白。
泯:消滅,喪失。
賞析
這篇序言立足道義與治道,辯證評析《戰國策》。作者批判書中謀士迎合君主、專營權謀欺詐的主張,指其棄道義逐私利,終致身敗國亡之禍;衕時肯定孔孟堅守聖君治國之道,主張法令應時變通而道義根本不變的理念。對 “廢書絕說” 的觀點,作者主張闡明邪說弊端而非銷燬典籍,既認可其史料價值,又堅守正理導曏。全文立論鮮明,對比鮮明,彰顯出以道義匡正世俗的立場與理性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