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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舟

詩經·國風·鄘風頭像 詩經·國風·鄘風 先秦

泛彼柏舟,在彼中河。髧彼兩髦,實維我儀。之死矢靡它。母也天只!不諒人只!泛彼柏舟,在彼河側。髧彼兩髦,實維我特。之死矢靡慝。母也天只!不諒人只!

詩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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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譯文

柏木小船輕輕蕩,漂泊在那河中央。垂髮齊眉的少年郎,是我心儀的對象。至死不會改變心意。母親啊!上天啊!爲什麼不相信我的心?
柏木小船輕輕蕩,漂泊在那河岸旁。垂髮齊眉的少年郎,是我傾慕的對象。至死不會改變心中的主張。母親啊!上天啊!爲什麼不相信我的心?

註釋

鄘(yōng):中國周代諸侯國名,在今河南省汲縣北。
泛:浮行。這裏形容船在河中不停漂浮的樣子。
中河:河中。
髧(dàn):頭髮下垂狀。
兩髦(máo):男子未行冠禮前,頭髮齊眉,分曏兩邊狀。
維:乃,是。
儀:配偶。
之死:到死。之,到。
矢靡它:沒有其他。矢,通“誓”,發誓。靡它,無他心。
只:語助詞。
諒:相信。
特:配偶。
慝(tè):通“忒”,變更,差錯,變動。也指邪惡,惡念,引申爲變心。

賞析

這首詩的主人公或許是一位待字閨中的少女,她心儀的對象是位年未及冠的少年郎。然而,這段情投意合的姻緣卻未能獲得母親的首肯,滿腔怨憤的少女立下誓言,要與母親抗爭到底,捍衛自己的愛情選擇。

  詩篇以柏木輕舟在河中飄蕩起興,暗喻女主人公在婚姻受阻後的彷徨心境:恰似那無根浮萍,漂泊無依。她早已心屬一位風度翩翩的少年,那垂落額前的雙髻透着青春朝氣,靈動神采更令她傾心不已。這份情愫至死不渝,可母親卻橫加阻撓,百般不願應允這門親事。母女間擇偶觀的激烈碰撞,讓這段感情陷入重重危機。面對兩難抉擇,詩中少女展現出驚人的決絕:“之死矢靡它!”這般玉石俱焚的誓言,倒讓母親陷入進退維穀之境。但要讓母親改變心意,又談何容易?於是少女在堅守愛情的衕時,不禁從心底發出沉重喟嘆:“娘呀天啊,爲何不肯相信女兒的眼力?”這聲悲嘆,讓整首詩都浸透了沉甸甸的情感張力。

  在古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婚姻的鐵律。像這般敢愛敢恨、自主擇偶的少女,顯然有悖傳統禮教,自然難獲父母認衕。但父母阻撓未必全然出於權威作祟,更多是憑藉人生閱歷爲子女把關,期望他們能獲得美滿姻緣。只是代際鴻溝的存在,使得兩代人的婚戀觀難免產生分歧與衝突,這本是人之常情。問題在於,詩中母女間的矛盾已臻不可調和之地步,這纔催生出“之死矢靡他”這般決絕的抗爭宣言。

  這首詩生動折射出先秦時期漢族民間婚戀的真實圖景:一方面,在政令允許的範圍內,民間仍保留着一定程度的性愛自由,原始婚俗的遺風猶存;另一方面,“娶妻必告父母”“非媒不得”(《齊風·南山》)的禮教規範已通過婚俗儀式與輿論壓力滲透民間。這種雙重性在詩中體現得淋漓盡致——少女既敢於自主擇偶,又不得不面對母親的掣肘。而哪裏有壓迫,哪裏就有反抗,詩中噴薄而出的,正是青年男女爲爭取婚戀自由而迸發的反抗精神。這一極具時代特色的精神印記,爲後世理解先秦社會提供了珍貴的歷史註腳。

舊說多將這首詩與《邶風·柏舟》混爲一談,認爲是共姜自誓之作。或以爲衛世子共伯早死,其妻守節,父母欲奪而嫁之,誓而弗許,作此詩(《毛詩序》);或認爲是共伯被弒,共姜不嫁自誓,作此詩(《三家詩》)。

《柏舟》是《詩經》中的一首詩。此詩寫女子婚姻不得自由,曏母親傾訴她堅貞的愛情;也說姑娘愛戀一個男子,卻遭到了母親的反對。全詩二章,每章七句。詩以流動漂浮的柏舟起興,隱含着命運的飄忽不定;又以女子自訴的手法直抒胸臆,感情充沛,悽婉動人,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先秦時代漢族民間婚戀的現實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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