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雲門與盲女偕老
項城韓雲門,名堳,聘戚氏女,未幾,兩目失明。戚謂韓郎年少能文,必成遠器,而配以盲女,非偶也。欲毀婚而終女子於家。韓之父母將許之,雲門毅然不可,如禮迎娶以歸。戚不得已,媵以美婢。雲門曰:“人情見則欲動,不若無見,以全我居室之好。”遂遣婢還。後以壬子拔貢舉於鄉,出爲教諭。摯婦偕行,伉儷無間。豫人稱其篤行,以爲宋之劉庭式再現於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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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譯文
項城有個人叫韓雲門,名堳,與戚家的女兒定下婚約 ,不久,戚家的女兒雙目失明瞭。戚家認爲韓雲門年紀輕輕就能寫文章,以後肯定會成大器,但是許配一個盲女給他,是不相配的,(戚家)想要毀掉婚約讓女兒終老在家。韓雲門的父母準備答應,但韓雲門堅決不衕意,仍然按照禮數將(盲女)迎娶回家。戚家(親戚)無奈,只好把一個漂亮的侍女作陪嫁。韓雲門說:“人們見到好看的女子感情就要激動,還不如不見,用來保全我夫妻的和諧。”於是把侍女打發了回去。後來韓雲門在壬子年出任掌管教育的官吏。韓雲門帶着妻子衕行, 夫妻親密無間。豫人稱讚他忠厚的行爲,認爲是宋朝的劉庭式又一次出現在今天。
註釋
聘:約定婚姻關係。
未幾:不久。
謂:認爲。
遠:大。
偶:名詞當動詞,與……般配,相配成雙。
許:答應。
如:按照。
媵以美婢:把一個漂亮的侍女作陪嫁。
遣:打發。
壬子:指壬子年,即清康熙十一年。
摯:攜帶。
篤:忠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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