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仲破厚葬
齊國好厚葬,布帛盡於衣裘,材木盡於棺槨。齊桓公患之,以告管仲,曰:“布帛盡則無以爲蔽,材木盡則無以爲守備,而人厚葬之不休,禁之奈何?”管仲對曰:“夫凡人之有爲也,非名之則利之也。”於是乃下令曰:“棺槨過度者戮其屍,罪夫當喪者。”未久,厚葬之風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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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譯文
齊國的人喜好豪華的葬禮,產的布匹都被用來做壽衣上,而木材也都耗在了做棺材上。齊桓公對這樣的風氣很擔心,就把這個情況告訴了管仲,說:“布匹用盡了我們就沒有衣服穿,木材耗盡了就沒有用來製作防禦器材的材料,而豪華葬禮的風氣不能停息,如何禁止這種風氣?”管仲回答說:“但凡人們要做什麼事,不是爲了名譽就是爲了有利可圖。”於是齊桓公下命令說:“從今以後如果棺槨做得太過豪華,就把那人的屍體暴屍示衆,並且把那些發喪的人治罪。” 不久之後,奢侈葬禮的風氣就逐漸平息了。
註釋
好:喜愛。
布帛:泛指織物。
於:被。
衣裘:死人入棺時所用的衣服與大被。
槨:棺材外面套的大棺材。
患:擔心。
盡:全部,用盡。
無以:沒什麼可以用的了。
休:停止。
戮:侮辱。
罪:治···的罪。
當:主管。
賞析
本文通過齊桓公禁厚葬之事,揭示奢靡喪葬對社會資源的巨大消耗及其治理困境。文章借古喻今,強調移風易俗須立足人性規律,以剛性制度約束取代道德勸誡,方能有效遏制社會流弊;後以“厚葬之風已矣”作結,既凸顯法治立竿見影之效,亦暗含對執政者善用“刑賞二柄”治國理念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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