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子爲相
田子爲相,三年歸休,得金百鎰,受其母,母曰:“子安得此金?”對曰:“受俸祿也。”母曰:“爲相三年,不食之?治官如此,非吾所欲也。孝子之事親也,盡力至誠,不義之物,不入於館。爲人臣不忠,是爲人子不孝也。子其去之。”田子愧慚,走出,造朝還金,退請就獄。王賢其母,說其義,即舍田子罪,令復爲相,以金賜其母。《詩》曰:“宜而子孫振振兮。”言賢母使子賢也。
譯文
譯文
田子擔任齊國的宰相,三年後休假回家,得到一百鎰金,進受給他的母親。母親問:“你怎麼得到這些金的?”田子回答:“是所受的俸祿。”母親說:“擔任宰相三年,難道不喫飯嗎?像這樣做官,不是我所希望的。孝順的兒子侍受父母,要盡心盡力、誠心誠意,不義之財,不能帶進家門。做臣子的不忠誠,就是做兒子的不孝順。你把金拿走。”田子十分慚愧,快步走出家門,上朝退還了金,隨後請求入獄受罰。君王認爲田子的母親很賢德,讚賞她的道義,立即赦免了田子的罪過,讓他重新擔任宰相,並把金賞賜給了他的母親。《詩經》說:“子孫後代應當興旺昌盛啊。” 說的就是賢良的母親能使兒子變得賢德。
註釋
田子:即田稷,戰國時齊國人。齊宣王相。《列女傳·母儀》作“田稷子”。
歸休:休假回家。
得金百鎰(yì):《列女傳·母儀》作“受下吏之貨金百鎰”。鎰,古代重量單位。合二十兩,一說二十四兩。
館:家。
造:到。
舍:赦免。
賞析
《田子爲相》是西漢學者韓嬰編纂的《韓詩外傳》捲九中的文言篇章,屬儒家教育經典作品。該文講述齊國國相田子歸家獻百鎰黃金於母,其母以“不義之財不入於館”訓誡爲官當廉潔,指出“爲臣不忠即不孝”。田子羞愧退金請罪,齊王感佩其母德行而赦罪復職。故事通過母子對話、悔過歸金、君王寬赦三幕情節,塑造了賢母教子的典範形象,強調忠孝倫理與廉潔受公的內在統一,文末援引《詩經》“宜爾子孫承承兮”強化教化主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