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坡逸事
東坡爲錢塘守時,民有訴扇肆且債二萬者,逮至則曰:“天久雨且寒,有扇莫售,非不肯償也。”公作以扇二十來,就判字筆隨意作行、草及枯木、竹石以付之。纔出門,人竟以千錢取一扇,所持立盡。遂悉償所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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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譯文
蘇軾擔任錢塘太守的時候,有一個百姓前來訴苦,說賣扇子的人欠了自己兩萬兩銀子。便抓來了那個賣扇子的人,賣扇子的說:“長時間下雨,並且天氣一直嚴寒,有扇子又賣不出去,不是我不肯償還債務。”蘇軾就叫他拿二十把扇子過來,便拿起桌上的辦案時所用的毛筆隨意地寫了行書,草書的字,並畫了枯木和竹石就交付給他。賣扇子的人剛剛出門,人們竟然用一千元錢買一把扇子,他拿的扇子很快就賣光了。於是,賣扇子的人也把所欠的錢全部還清了。
註釋
爲:擔任。
肆:商店。
雨:下雨,名作動用。
以:把。
判字筆:判案所用的毛筆。
行、草:行書、草書
悉:全部
且: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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