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山畿二十五首·其五
未敢便相許。夜聞儂家論。不持儂與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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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譯文
不敢以身相許,因爲夜裏聽到我的父母討論我的婚事,不肯把我許給你。
註釋
儂:文言代詞。我。
汝:你。
賞析
這首詩展現了古代婚姻取決於“父母之命”的現象。詩中表達了複雜的情感糾葛,展現出說話者內心的掙紮與猶豫,透露出對感情的珍視與對婚姻大事的慎重態度。全詩勾勒出一個在家庭與個人情感之間掙紮的鮮活人物形象,說“不敢以身相許”,是因爲父母不允許,有一種婚姻不由自己做主的無奈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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