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鱉渡橋

《桯史》頭像 《桯史》 宋代

  昔有人得一鱉,欲烹而食之,不忍當殺生之名。乃熾火使釜水百沸,橫筱爲橋。與鱉約曰:“能渡此,則活汝。”鱉知主人以計取之,勉力爬沙,僅能一渡。主人曰:“汝能渡橋甚善,更爲我渡一遭,我須觀之。”

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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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譯文

  過去有人捉到一隻鱉,想把它煮來喫,又不肯擔負殺生的惡名。於是把爐火燒得很旺讓鍋裏的水沸騰,在鍋上橫架一根細竹子作爲橋。然後跟甲魚約定說:“(你)能渡過這橋,我就放你一條生路。”鱉知道主人是在使用詭計取它性命,就盡力小心地(像螃蟹爬沙一樣)爬行,僅僅能夠渡過(竹橋)一次。 主人說:“你能渡過這橋,真是太好了!請再爲我爬一次,我想要再看看。”

註釋

鱉(biē):形狀象烏龜,背甲上有坎皮。也叫甲魚或團魚。俗稱王八。
不忍:這裏是不願意的意思。殺生:舊時指宰殺牲畜、家禽等生物。
筱(xiǎo):細竹子。
爬沙:原指蟹行,這裏指鱉行。
更:再。

賞析

此文寫主人慾烹鱉爲食,卻又不想揹負殺生的惡名,於是巧設機關,讓鱉自己爬過滾燙的橋面。鱉雖明知是計,但仍爲求生而努力一試。主人公在鱉成功後,卻貪心不足,要求鱉再渡一次,盡顯其虛僞與殘忍。這則故事以幽默的方式,批判了那些表面仁慈實則殘忍,以及出爾反爾、虛僞的人性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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