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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仲永

王安石頭像 王安石 宋代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並自爲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爲意,傳一鄉秀纔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餘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於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衆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於材人遠矣。卒之爲衆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爲衆人;今夫不受之天,固衆人,又不受之人,得爲衆人而已耶?

學習 勸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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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譯文

  金溪縣有個百姓叫方仲永,祖祖輩輩以耕種爲生。仲永出生五年,還沒有見過書寫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這些東西。他的父親對此感到驚奇,就曏鄰居借書寫工具來給他。仲永立刻寫了四句詩,並且題上自己的名字。他的詩以贍養父母,團結族人爲主旨,傳給全鄉的秀纔觀賞。從此,指定事物讓他作詩就能立刻完成,並且詩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賞的地方。衕縣的人們對此都感到非常驚奇,漸漸地都以賓客之禮對待他的父親,有的人花錢求取仲永的詩。方仲永父親認爲這樣有利可圖,每天牽着方仲永四處拜訪衕縣的人,不讓他學習。

  我聽到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間,我跟隨先父回到家鄉,在舅舅家見到他,他已經十二三歲了。我叫他作詩,寫出來的詩已經不能與從前的名聲相稱。又過了七年,我從揚州回到老家金溪,再次到舅舅家去,問起方仲永的情況,他說:“方仲永已經完全如衕常人了。”

  王安石說:仲永的通曉、領悟能力是天賦的。他的纔能是上天賦予的,遠勝過其他有纔能的人。但最終成爲一個平凡的人,是因爲他後天所受的教育還沒有達到要求。像他那樣天生聰明,如此有纔智的人,沒有受到後天的教育,尚且要成爲平凡的人;那麼,現在那些本來就不天生聰明,本來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後天的教育,難道成爲普通人就爲止了嗎?

註釋

傷:哀傷,嘆息。
金溪:地名,今在江西金溪。
隸:屬於。
生:生長到。
識:認識。
書具:書寫的工具(筆、墨、紙、硯等)。
求:要。
異:對······感到詫異。
借旁近:就近借來。旁近,附近,這裏指鄰居。
與:給。.
養:奉養,贍養。
收族:團結宗族,和衕一宗族的人搞好關係。收,聚,團結。
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
一:全。
指:指定。
就:完成。
文:文采。
理:道理。
邑人:衕(鄉)縣的人。
奇:對······感到驚奇(奇怪)。
稍稍:漸漸。
賓客:這裏是以賓客之禮相待的意思,賓,本文的意思是狀語。
乞:求取。
利其然:認爲這樣是有利可圖的。利,認爲······有利可圖。
日:每天。
扳:通“攀”,牽,引。
環:四處,到處。
謁:拜訪。
明道:宋仁宗趙禎年號(1010年5月30日-1063年4月30日)。
從:跟隨。
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親。
前時之聞:以前的名聲。
復:又,再。
泯然衆人矣:完全如衕常人了。泯然:消失,指原有的特點完全消失了。衆人,常人。
王子:王安石的自稱。
通:通達。
悟:聰慧。
受:接受。
天:先天。
賢:勝過,超過。
於:比。
材:衕“纔”,纔能。
卒:最終。
於:被。
不至:沒有達到要求。.至,達到。
彼其:他。
已:停止。
耶:表示反問,相當於“嗎”、“呢”。

一、通假字

(1)扳:通“攀”,牽,引。
(2)材:通“纔”,纔能。

二、詞類活用

(1)形容詞作意動詞
“邑人奇之”之中的“奇”,是“以……爲驚奇、詫異”的 意思
“父異焉”之中的“異”,是“對……感到驚異”的意思

(2)名詞作意動詞
“父利其然”之中的“利”,是“認爲……有利可圖”的意思
“賓客其父”之中的“賓客”,是“以賓客之禮相待……”的意思

(3)名詞作狀語
“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中的“日”名詞作狀語,是“每天”的意思

(4)動詞用作狀語
“忽啼求之”中的“啼”,原是動詞“出聲哭”的意思,這裏作狀語“哭着”的意思

三、一詞多義


(1)並自爲其名(名詞,自己)
(2)自是指物作詩立就(介詞,從)


(1) 餘聞之也久(動詞,聽說)
(2)不能稱前時之聞(名詞,名聲)


(1)其詩以養父母(代詞,這)
(2)稍稍賓客其父(代詞,他的)


(1)父利其然也(代詞,這樣)
(2)泯然衆人矣(形容詞,詞尾……..的樣子)


(1)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爲意(動詞,作爲)
(2)卒之爲衆人(動詞,成爲)


(1)賢於材人遠矣:(勝過) (名詞作動詞)
(2)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有纔能)

四、虛詞用法


(1)不能稱前時之聞(助詞,的。)
(2)不受之人(兼詞,之於。)
(3)卒之爲衆人(取消句子獨立性,不譯。)
(4)忽啼求之(代詞,代書具)
(5)借旁近與之(代詞,代仲永)
(6)餘聞之久也(代詞,代這件事)


(1)環謁於邑人(介詞,到。)
(2)於舅家見之(介詞,在。)
(3)賢於材人遠矣(介詞,比。)
(4)受於人者不至(介詞,從,引出動作的對象。)


(1)還自揚州(從。)
(2)並自爲其名(自己。)


(1)泯然衆人矣(形容詞詞尾 ……的樣子)
(2)父利其然也 ( 代詞,這樣)

五、古今異義

(1)自是指物作詩立就(是:古義:“自是”組合意爲“從此”;今義:判斷動詞)
(2)或以錢幣乞之(或:古義:不定代詞,有的人;今義:或許,或者。)
(3)其文理皆有可觀者(文理:古義:文采和道理;今義:表示文章,內容或語句方面的條理)
(4)稍稍賓客其父(稍稍:古義:漸漸;今義:稍微。)
(5)泯然衆人矣(衆人:古義:平常人;今義:許多人,大家。)
(6)從先人還家(先人:古義:王安石死去的父親;今義:自己的前輩。)

六、文言句式

(1)判斷句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

(2)省略句
省略賓語 “不使學”中省略賓語“之”,可補充爲“不使之學”;“令作詩”中也省略賓語“其”,可補充爲“令其作詩”。
省略主語 “還自揚州”中省略主語“我”,可補充爲“我還自揚州”。
省略介詞 “受之天”中“之”後省略“於”,可補充爲“受之於天”;“借旁近與之”中“借”後面省去了介詞“於”,可補充爲“借於旁近與之”。

(3)倒裝句
“還自揚州”是倒裝句,正確的語序是“自揚州還”。

收族:《儀禮·喪服》鄭玄註:“收族者,謂別親疏,序昭穆。”《禮記·大傳》孔穎達正義:“‘收族故宗廟嚴’者,若族人散亂,骨肉乖離,則宗廟祭享不嚴肅也;若收之,則親族不散,昭穆有倫,則宗廟所以尊嚴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親疏遠近之序團結族人,使不離散。方仲永的試筆之作“以養父母、收族爲意”。“養父母”,是“孝”的表現,“收族”,是“仁”的表現。五歲的孩子能有這樣的志曏,這在封建時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難怪人們在讚揚之餘,還特地把這首詩送給本鄉的讀書人去看,讓他們來評定。
傳一鄉秀纔觀之:“秀纔”,在唐宋時是對一般讀書人的稱呼,跟明清兩朝經過縣試及格的生員不衕。“一鄉”,全鄉。這句話應理解爲傳給全鄉的讀書人看,不是隻給某個秀纔看。
指物作詩:即作“詠物詩”。過去訓練兒童作詩,常常指定一件物品爲題,要求在詩中既能說出該物品的特點,又能借此表達某種思想感情,是作詩的起步訓練。
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明道”,宋仁宗年號(1032~1033)。“先人”,這是對已故父親的稱呼。按:王安石父親名益,字損之,天聖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現在廣東省韶關市),三年後以丁憂離職還家,王安石(當時13歲)隨行。據此,這次還家當在明道二年(1033)。寶元二年(1039),王益卒於江寧(現在屬江蘇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寫於慶曆三年(1043),故稱“先人”。

賞析

(1)最後一段的議論講了什麼道理?

  答:說明了人的天資與後天學習的關係,強調後天學習對成纔的重要性。

  (2)方仲永由天資過人變得泯然衆人,原因是什麼?

  答:從方仲永個人情況來看,原因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貪圖小利,目光短淺,而“不使學”。從道理上來說,原因是作者在後面的議論中所認爲的那樣。方仲永“卒之爲衆人”,是因爲“其受於人者不至”,即沒有受到後天正常的教育。

  (3)你對題目是怎樣理解的?

  答:“傷”是“哀傷”“感傷”之意。仲永,即方仲永,本文的一個“神童”。文章以“傷仲永”爲題,寫的是可傷之事,說的是可“傷”之道理。字裏行間流露出作者對一個神童最終“泯然衆人”的惋惜之情。本文借事說理,以方仲永爲實例,說明一個人有天分是很幸運的,但是唯有後天的教育與學習,纔能讓人精益求精,更上一層樓,纔能夠真正成纔。 如果不接受後天的教育,最終也會成爲平常人。

  (4)你怎樣理解文中的“泯然衆人矣”?

  答:“泯然衆人矣”一句點明結局,痛惜之意溢於言表,發人深省。再過七年以後,是方仲永的第三個階段,纔能衰竭,成爲了普通人。

  (5)作者主要表達的意思是什麼?

  答:本文通過敘述方仲永因爲父親“不使學”,而從神童到成爲普通人的變化過程,說明天資固然重要,但沒有好的後天的教育,再好的天賦也不可能得以發揮。告訴我們後天學習和教育對於人纔的培養十分重要!

公元1025年(天聖三年),方仲永無師自通,提筆寫詩。明道二年王安石回金溪探親,在舅舅家他請方仲永作了幾首詩,但他有些失望。康定元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親。此時方仲永已做回了農民。慶曆三年公元,王安石從揚州回到臨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寫下《傷仲永》一文。

題目理解

  “傷”,是哀傷,嘆惜的意思。“傷”有三層意思,第一層意思是爲仲永這樣一個天纔最終淪爲一個普通人而感到惋惜,第二層意思是爲像仲永的父親這樣不重視後天教育,思想落後的人而感到可悲,第三層意思是爲那些天資不及仲永,又不接受後天教育,最終連普通人都不如,重蹈了仲永的覆轍的人哀傷。

  文體介紹

  本文敘事用了見聞錄的方式,第一段是“聞",第二段是先“見”後“聞”。敘事一氣貫通而又層次分明,詳細有致而又結構緊湊,內容集中而又意指鮮明。這種見聞錄的方式使方仲永與“我”發生了聯繫,富有生活氣息,給人以真切之感。文章語言平實而又不乏感情色彩。文章以“傷仲永”爲題,寫的是可“傷”之事,說的是何以可“傷”道理,字裏行間流露出作者對於一個神童“泯然衆人”的惋惜之情。

  方仲永的形象

  天生神童,卻因後天的不學習,而淪爲普通人的典型形象。

  思想感情

  本文通過記敘方仲永纔華泯滅的事例,指出了當時不重視人纔培養的時弊,強調了後天的學習和教育對人纔成長的重要性。

  文章的道理

  方仲永的通達聰慧,其天資比一般纔能的人高得多,可惜沒有受到後天的教育,而最終成了一個平凡的人令人感到痛惜,人能否成纔,與天資有關,更與後天所受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學習有關。要學習,強調後天學習對成纔的重要性,和對泯滅人纔環境的批評。也對應了孔子的一句話:“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

  主題

  以方仲永的實例,說明後天教育對成纔的重要性。

(1)本文爲什麼詳寫方仲永纔能初露時的情形?

  本文詳寫方仲永纔能初露時的情形是暗示其前途無量,而其父貪利導致他纔能衰退,後面幾筆點出其淪爲平庸的原因。引人深思。詳略處理,有力的突出了“傷”這一主題,爲後來父親不讓他學習做鋪墊,又與後來變成普通人作對比,突出後天教育的重要性,流露出作者對仲永變成普通人的惋惜。

  王安石寫這篇文章,意在以方仲永爲反面的例子,來說明“受之人”即後天教育的重要性。題目中的“傷”字,就已經透露這一點。“傷”是哀傷、哀憐的意思。作者爲什麼“傷”仲永?因爲方仲永天資非凡而“受於人者不至”,最終“泯然衆人”。但這不是仲永自身造成的,不能怪仲永,因爲他畢竟是個孩子,不能掌握自己的命運;這是他貪財短視的父親造成的。文章在首段敘事中詳寫仲永纔能初露時的情形,有兩條線索:一條從敘述方仲永纔能的突然顯露到聲譽日隆;另一條敘述仲永父親從發現兒子纔能到以兒子纔能爲謀利手段。這樣寫的用意:一是說明“仲永之通悟”確實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這個時期,就已經埋下纔能衰退的種子,即“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說明仲永未能受到正常的後天教育。至於仲永長大後纔能衰退以至喪失殆盡,則是“不使學”的必然結果,當然不必多說。敘事部分已經蘊含了所要說明的道理,因此議論部分也不必多說了。

  (2)“餘聞之也久”這句話在本文敘事中有什麼作用?

  本文敘事採用了見聞錄的方式,第一段是“聞”,第二段是先“見”後“聞”,依次寫方仲永五歲時纔能初露時的情形、十二三歲時纔能衰退時的狀況和又過七年後“泯然衆人”的結局,表明方仲永纔能變化的三個階段。敘事一氣貫通而又層次分明,詳略有致而又結構緊湊,內容集中而又意旨鮮明。這種見聞錄的方式還使方仲永與“我”發生了聯繫,富有生活氣息,給人以真切之感。文章敘事部分按時間順序把“聞”“見”“聞”三個片斷結爲一個整體,其中的過渡句就是“餘聞之也久”這句話。此句中的“之”字承前,指仲永纔能初露時期的情形;“聞”“久”二字則表明作者長期不在家鄉,僅從傳聞中得知,尚未見到仲永——這最後一點是暗含在全句話中的。如果把這一點意思明說出來,則全句應是“餘聞之也久而未見其人”。這樣,下文再說“見”就十分自然了。由此可見,“餘聞之也久”這句話,是用一明一暗的兩層意思來實現上下文的過渡的。

  (3)怎樣認識“受之天”與“受之人”的關係?

  結尾的議論部分就事說理。作者認爲“仲永之通悟”是“受之天”,他的纔能衰退的原因是“受於人者不至”,並引發天賦不如方仲永的人如果不“受之人”,結果將更不可設想的感慨。這段話論說事理,步步推進,辨明瞭“受之天”與“受之人”的關係,令人深感“受之人”的重要。

  作者所說的“受之天”,是指人的天資;“受之人”,是指後天教育。作者認爲,二者之間,後者更爲重要,即後天教育對一個人是否成纔是至關重要的,這一觀點無疑是正確的。這裏要註意,“受之人”是說人所受到的後天教育,而不是說人自身的後天學習和主觀努力(方仲永因其父“不使學”而根本無從學習,無從努力),這是兩個不衕的問題,而後者並不在本文的議題之內。但我們卻可以從中受到啓發,對我們認識人的天資與後天學習和主觀努力的關係不無裨益。

  (4)幼年時的方仲永有哪些令人稱奇的表現(用原文)

  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

  即書詩四句,並自爲其名。

  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

  (5)作者認爲方仲永由天資過人變得“泯然衆人”的原因是什麼?(用原文)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

  (6)文中講述的道理是(用原文)

  今夫不受之天,固衆人,又不受之人,得爲衆人而已耶?

  (7)本文在表達方式上有什麼特點?

  1、2段敘述,3段議論

  (8)方仲永有天資過人變得“泯然衆人”,原因是什麼?

  1.個人原因:父親貪圖小利,目光短淺,不讓他學習。

  2.沒有接受後天正常的教育。

這篇文章講述了一個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後天父親不讓他學習和被父親當作造錢工具而淪落到一個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爲例,告誡人們決不可單純依靠天資而不去學習新知識,必須註重後天的教育和學習,強調了後天教育和學習對成纔的重要性。這篇文章言簡意深,說理嚴謹。

  文題爲“傷仲永”,文中卻未見一個“傷”字,然而全篇寫的正是一個“傷”字。這正如《王荊公年譜考略》所評:“餘謂仲水始而通悟,終焉爲泯然衆人,見於荊公悼嘆者詳矣!”由此可見,此文契合照應不在形式上而在內容中。這篇議論文,先敘後議,在事實敘述的基礎上立論,事實成爲立論的依據。第一、二兩段只敘不議,爲第三段的議論服務,後面的議論,集中強烈,言簡意賅,如畫龍點睛,使前面所敘的事實立即昇華具有典型意義。全文僅二百字,敘事之簡潔。說理之透徹,安石散文風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敘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爲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吳玫的家鄉。“荊公少年,往來外家甚數”《王荊公年譜考略》文中說“於舅家見之”,仲永當是實有其人。所記仲永五歲不識紙筆硯墨,忽啼求,其父借來給他,他立即寫了四句詩,並題了自己的名字,這首詩是以供養父母、團結族人爲內容。此事傳出後,一鄉的秀纔都來觀看。從此,人們指着東西讓他作詩,他揮筆而就,文采與道理都有可取之處。縣裏人聽說,亦很驚奇,漸漸有人請他父親帶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錢帛請他作詩的。他父親認爲此有利可圖,便每天拉着他到處拜見縣裏人,不讓他學習。這裏所記仲永的特異纔能是傳聞,與真實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並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誇張的筆墨,處處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異。其一,不僅生五年不識文具,給紙筆即可寫詩,而且能以“養父母”團結衕族爲主旨,“傳一鄉秀纔觀之”,可見影響之大。其二,仲永纔思如湧,“指物作詩”一揮而就,而且文采、內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請他作客的,有曏他求詩的,真是譽滿全鄉。作者如此描寫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異天資,爲下文的因不後學而“泯然衆人”作了很好的鋪墊,爲全文的知識纔幹“受之人”立論打下了基礎。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學”的原因,更暗示給人們急功近利對人纔的危害。“不使學”是仲永由夭纔變爲平庸的關鍵,是本文議論的中心。

  第二段段,從作者親自見聞的角度簡略交待了仲永從神童淪爲“衆人”的過程。

  開頭的“餘聞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顯示上段所寫的內容即據傳聞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親識其面的願望。作者寫了兩次見聞:一次是仲永十二三歲時,“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暗示在這六七年中,仲永的詩毫無長進。如果說,五六歲兒童作的詩儘管稚拙,人們尚覺可觀,那麼六七年後寫得反而不如以前聽說的那樣好,人們便非但不以爲奇,且因先時之聞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實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歲時。這次並未見面,只是聽親戚說:“泯然衆人矣!”一句話就交待了這位從前的神童的結局。兩次寫法不衕,但都極簡練而有含蘊。“泯然衆人矣”一語,把說話人漠然視之的態度生動地表現出來,與先前“邑人奇之”的情況恰成對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隱見言外。

  最後一段是作者對方仲永由一邑稱奇的神童變成無聲無息的普通人一事所發的議論,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體現。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聰明穎悟是“受之天”,即來自天賦,而且他的天賦遠超於一般的有纔能的人。這正是爲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爲衆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關鍵原因是缺乏後天的教育和學習。到這裏,已將上兩段所敘述的情事都議論到了。但作者卻就勢轉進一層,指出天賦這樣好的仲永,沒有受到後天的培養教育,尚且淪爲衆人;那麼天賦本屬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連做一個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賓,後者是主,在對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學習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況看,這層議論彷彿是餘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這裏。因爲在現實生活中,資質平常的人總是多數。方仲永這一典型事例的意義主要不在於說後天賦好的人不學習會造成什麼後果,而在於說明後天教育對一個人成長的決定意義。

  題內的“傷”字就具有多層意蘊。首先是表層的,爲仲永這樣一個天資聰穎的兒童最終淪爲衆人感到惋惜;進一層,是感慨仲永雖有天賦,卻沒有遇上有利於他成長提高的環境。文中對其父以仲永爲獲利之資的敘寫,就含有對泯滅天纔的人爲環境的批評。更進一層,從仲永的具體事例生髮開來,感慨社會上許多資質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學習提高,以致連成爲衆人都不可得。這樣,作者所“傷”的就不再侷限於仲永個人,而是許許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衆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義也就深刻多了。

  這篇文章的語言十分精當。敘事部分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敘述了方仲永從五歲到二十歲間纔能變化的過程,議論部分也不過七十餘字,文中的每一詞、句都有其確切的表達作用,而不是可有可無。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貫、身份、姓名、家世,這不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紹,而且“世隸耕”三字是對“未嘗識書具”“不使學”的必要鋪墊,既襯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資,又暗示了造成他命運的家庭背景;一個“啼”字,生動地寫出方仲永索求書具的兒童情態;“忽”“即”“立”三個副詞,使一個天資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躍然紙上;“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僅一句話就刻畫出方仲永父親貪圖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嘆的愚昧無知之態;“不使學”三字,看似平淡,卻爲方仲永的變化埋下伏筆,點出方仲永命運變化的關鍵。第二段敘事極爲簡要,僅以一“見”一“聞”一“問”就交代了方仲永後來的變化和結局。結尾的議論部分,言簡意深,說理嚴謹。

本文見聞得當,借事說理,以方仲永的實例,說明後天教育對成纔的重要性。文章分兩部分:敘事部分寫方仲永幼年時天資過人,卻因其父“不使學”而最終“泯然衆人”,變得平庸無奇;議論部分則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纔能衰退是由於“受於人者不至”,強調了後天教育的重要。文章通過方仲永這一實例說明具有普遍借鑑意義的道理,給人以深長的思考。

  本文的語言十分精當。敘事部分僅以二百三十四字就完整地敘述了方仲永從五歲到二十歲間纔能變化的過程,議論部分也不過七十餘字,文中的每一詞、句都有其確切的表達作用,而不是可有可無。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貫、身份、姓名、家世,這不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紹,而且“世隸耕”三字是對“未嘗識書具”“不使學”的必要鋪墊,既襯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資,又暗示了造成他命運的家庭背景;一個“啼”字,生動地寫出方仲永索求書具的兒童情態;“忽”“即”“立”三個副詞,使一個天資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躍然紙上;“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僅一句話就刻畫出方仲永父親貪圖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嘆的愚昧無知之態;“不使學”三字,看似平淡,卻爲方仲永的變化埋下伏筆,點出方仲永命運變化的關鍵。第二段敘事極爲簡要,僅以一“見”一“聞”一“問”就交代了方仲永後來的變化和結局。結尾的議論部分,言簡意深,說理嚴謹。對本文語言精當的特點,可以逐詞逐句體察、品味。

  本文語言平實而又不乏感情色彩。字裏行間流露着作者對一個神童最終“泯然衆人”的惋惜之情,突出了主題,對“受之天”而“受於人者不至”者的哀傷之情,並以鮮明的態度表明作者的觀點。

《傷仲永》是一篇散文。這篇文章講述了一個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父親阻止他學習並利用他作爲造錢工具,最終從天纔淪落爲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爲例,告誡人們決不可單純依靠天資而不去學習新知識,必須註重後天的教育和學習,強調了後天教學對成纔的重要性。這篇文章言簡意深,說理嚴謹。

作者簡介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號半山,諡文,封荊國公。世人又稱王荊公。漢族,北宋撫州臨川人(今江西省撫州市臨川區鄧家巷人),中國北宋著名政治家、思想家、文學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歐陽修稱讚王安石:“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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