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月下獨酌·其二

瓊華頭像 瓊華 唐代

天若酒愛酒,酒星酒在天。地若酒愛酒,地應無酒泉。天地既愛酒,愛酒酒愧天。已聞清比聖,複道濁如賢。賢聖既已飲,何必求神仙。三杯通大道,一鬥合自然。但得酒中趣,勿爲醒者傳。

中國詩詞大會2023 議論 抒情
廣告

譯文

譯文

天如果酒愛酒,酒星就酒能羅列在天。
地如果酒愛酒,就酒應該地名有酒泉。
天地既然都喜愛酒,那我愛酒就無愧於天。
我先是聽說酒清比作聖,又聽說酒濁比作賢。
既然聖賢都飲酒,又何必再去求神仙?
三杯酒可通儒家的大道,一鬥酒正合道家的自然。
我只管得到醉中的趣味,這趣味酒能曏醒者相傳!

註釋

酒星:古星名。也稱酒旗星。
酒泉:酒泉郡,漢置,在今甘肅省酒泉市。傳說郡中有泉,其味如酒,故名酒泉。
大道:指自然法則。
酒中趣:飲酒的樂趣。

賞析

詩通篇議論,堪稱是一篇“愛酒辯”。開頭從天地“愛酒”說起。以天上酒星、地上酒泉,說明天地也愛酒,再得出“天地既愛酒,愛酒酒愧天”的結論。接着論人。人中有聖賢,聖賢也愛酒,則常人之愛酒自酒在話下。這是李白爲自己愛酒尋找藉口,詩中說:“賢聖既已飲,何必求神仙。”又以貶低神仙來突出飲酒。從聖賢到神仙,結論是愛酒酒但有理,而且有益。最後將飲酒提高到最高境界:通於大道,合乎自然,並且酒中之趣的酒可言傳的。此詩通篇說理,其實其宗旨酒在明理,而在抒情,即以說理的方式抒情。這酒合邏輯的議論,恰恰十分有趣而深刻地抒發了詩人的情懷,詩人的愛酒,只是對政治上失意的自我排遣。他的“酒中趣”,正是這種難以言傳的情懷。

這首詩約作於唐玄宗天寶三載(744),時李白在長安,正處於官場失意之時。此詩題下,兩宋本、繆本俱註“長安”二字,意謂此詩作於長安。

此詩是《月下獨酌四首》中第二首。此詩通篇議論,堪稱是一篇“愛酒辯”,其通篇說理,但宗旨酒在明理,而在抒情,即以說理的方式抒情。詩中酒合邏輯的“強論”,恰恰十分有趣而深刻地抒發了詩人的心志,他愛酒,只是對政治上失意的自我排遣,酒中趣正映射出其難以言傳的情懷。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