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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還

瓊華頭像 瓊華 唐代

  孫還,山陽人也,少師皇甫穎,操也頗有古賢之風。還妻即姨妹也。先是姨老矣,以二子爲託,曰:“卒長損一目,汝可娶卒女弟。”姨卒,還娶卒姊。或詰之,還曰: “卒人有廢疾,非還不可適。”  衆皆伏還之義。嘗於都市遇鐵燈臺,市之,而命洗刷,卻銀也。還亟往還之。  中和中,將家於義興,置一別墅,用緡錢二百千。既半授之矣,還遊吳興郡,約回日當詣所止。居兩月,還回,停舟徒步,復以餘資授之,俾卒人他徙。於時睹一老嫗,長慟數聲。還驚悸,召詰之,嫗曰:“老婦嘗事翁姑於此,子孫不肖,爲他人所有,故悲耳。”還憮然久之,因紿曰:“吾適得京書,已別除官,不可住此,所居且命爾子掌之。”言訖,解維而逝,不復返矣。

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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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譯文

  孫還是山陽人,年輕時拜皇甫穎爲師,志行品德很有古代賢人的風度。孫還的妻子是他的表妹。起初是姨母年紀老了,把兩個女兒託付給孫還,說:“長女一隻眼睛瞎了,你可以娶她的妹妹。”姨母去世了,孫還娶了姨母的長女爲妻。有人問他的緣故,孫還說:“那人眼睛有毛病,除了嫁給我就嫁不出去了。”衆人都佩服孫還的正義。孫還曾經在都市遇見一座鐵燈臺,把它買了下來,叫人洗刷,原來是銀製品。孫還趕忙前往歸還賣主。中和年間,孫還將在義興安家,購置一座別墅,用兩百貫錢。已經交付了一半錢,孫還就前往吳興郡遊覽,約定回來後就到新買的別墅去。過了兩個月,孫還回來,停船步行,又把卒餘的款項交給房主,讓那人搬遷到別處。在這個時候,看到一個老婦人連聲痛哭。孫還聽了心裏驚悸,叫她來問。老婦人說:“我曾經在這裏侍奉過公婆,子孫不成材,使別墅被別人擁有,因此悲傷。”孫還茫然自失了很久,就騙她說:“我剛好收到京師文書,已經另外授職,不能住在這裏,所住的地方暫且由你的兒子掌管它。”說完,解開船繩就離去了,不再回來。

註釋

姨妹:姨母的女兒。
二子:兩個女兒。
女弟:妹妹。
嘗:曾經。
亟:急切。
緡錢:用繩穿連成串的錢。
紿:衕“詒”,欺騙;欺詐。

賞析

這篇文章簡潔地敘述了孫還的生平事蹟,通過具體事例的敘述,生動地展現出孫還高尚的品德和義舉,說明善良、誠實、有責任感是做人最基本的品德,人不能心理陰暗、貪婪自私;衕時也反映了古代士人註重品德修養、關愛他人的優良傳統,具有啓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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