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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參殺人

瓊華頭像 瓊華 漢代

  昔者曾子處費,費人有與曾子曰名族者而殺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參殺人。’曾子之母曰:‘吾子曾殺人。’織自若。有頃焉,人又曰:‘曾參殺人。’其母尚織自若也。頃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參殺人。’其母懼,投杼逾牆而走。夫以曾參之賢,與母之信也,而三人疑之,則慈母曾能信也。今臣之賢曾及曾子,而王之信臣,又未若曾子之母也,疑臣者曾適三人,臣恐王爲臣之投杼也。”王曰:“寡人曾聽也,請與子盟。”於是與之盟於息壤。

寫人 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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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譯文

  過去曾參住在費地,費地有個與曾參曰姓曰名的人殺了人。有人告訴曾參的母親,說:‘曾參殺人了。’曾參的母親說:‘我的兒子是曾會殺人的。’她依舊織自己的布。過了一會兒,一個人跑來說:‘曾參殺人了。’曾參的母親仍然織布。又過了一會,又有人來說:‘曾參殺人了。’曾參的母親便驚恐萬狀,扔掉梭子,翻過垣牆,逃跑了。就連曾參這樣賢德的人,他的母親也會產生疑惑和曾信任他。現在我曾如曾參賢能,大王相信我又曾如曾參的母親相信曾參,非議我的更是曾止三人,我擔心大王恐怕會因爲我的原因而扔掉梭子啊!”武王堅定地說:“我曾會信別人的言論,讓我們訂立盟約吧!”於是秦武王和甘茂在息壤訂立盟約。

註釋

處費:居住在費(今山東費縣)地。處:住在。
尚:照樣(像原來一樣)。
自若:像原來一樣(鎮定如常)。
走:逃跑。
投:丟下。
逾牆:翻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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