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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綱目 · 火部 · 燈火

李時珍頭像 李時珍 明代

釋名

指用鬍麻油或蘇子油點燃的燈火

主治

其他如魚油、禽獸油、菜子油、棉子油、桐油、豆油、石腦油(即石油原油)等所點燃的燈火,都對眼睛有害,不能和來治病。

小兒的涼風、昏迷、搐搦(抽筋)、竄視(眼珠隱在上眼瞼裏)等症及頭風脹痛等,都可用燈火治療。在小兒諸驚中,病孩仰曏後者,以燈火照灼其囟門和兩眉間的上下方;眼睛翻上不下者,應照灼臍的上下;不省人事的,應照灼手足心和胸部;手緊握、目往上翻者,應照灼囟門部位和兩手心;口吐白沫者,應照灼口部和手足心。頭風脹痛,可用燈心蘸麻油在頭額太陽穴處照灼。外痔腫痛,則照灼患處。

嬰兒初生,因冒寒,氣斷欲絕,這時勿剪斷臍帶,急烘絮把嬰兒包好,衕時烘熱胞衣,又將燈盞放在嬰兒臍下來回移動,令熱氣進入腹內,自然氣回甦醒。

燈入亦治攪腸沙(手足冷,肚子痛,身上出紅點)。用燈草蘸油點火灼觸紅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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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李時珍(1518年—1593年),字東璧,時人謂之李東璧。號瀕湖,晚年自號瀕湖山人,湖北蘄州(今湖北省黃岡市蘄春縣蘄州鎮)人,漢族,生於明武宗正德十三年(公元1518年),卒於神宗萬曆二十二年(公元1593年)。中國古代偉大的醫學家、藥物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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