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產告誡遊吉
子產相鄭,病將死,謂遊吉曰:“我死後,子必用鄭,必以嚴蒞人。夫火形嚴,故人鮮灼;水形懦, 故人多溺。子必嚴子之刑,無令溺子之懦。”及子產死,遊吉不肯嚴刑,鄭少年相率爲盜,處於萑澤,將遂以爲鄭禍。遊吉率車騎與戰,一日一夜僅能克之。遊吉喟然嘆曰:“吾蚤行夫子之教,必不悔至於此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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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譯文
子產擔任鄭國的丞相,身患重病即將離世,他對遊吉說:“我死後,你一定會被鄭國重用,你一定要以嚴明的態度來對待百姓。火的外形是嚴酷的,所以人們很少被火燒傷;水的外形看起來柔和,所以很多人會溺水。你一定要嚴厲地執行你的刑罰,不要讓人們因你的柔和而觸犯法令。”到子產去世後,遊吉沒有按照子產的教導實行嚴刑峻法,於是鄭國的年輕人一個接一個地成爲盜賊,盤踞在萑澤一帶,即將給鄭國帶來大禍。遊吉率領戰車和騎兵與他們交戰,激戰了一天一夜,纔勉強戰勝他們。遊吉感慨地嘆息道:“我如果早日聽從老師的教導,一定不會像現在這樣後悔。”
註釋
相:特指最高的官,此指子產在鄭國爲相臣。
嚴:兇狠。
蒞:此指治理。
懦:軟弱。
無令:不使。
相率:相繼,一個接一個。
萑澤:澤名,蘆灘;後引申爲盜賊出沒處。
喟然:感嘆、嘆息貌。
蚤:早。
賞析
本文以子產臨終以火水爲喻告誡遊吉嚴刑治國、遊吉未從導致鄭國生亂的故事,揭示出法家“嚴刑止奸”的治國理念。文章將人性趨利避害的弱點與法律震懾作用的辯證關係融入歷史情境,以遊吉“悔不早行嚴刑”的喟嘆收束,強化“法不可弛”的治世主張,彰顯出法家強調製度剛性以維繫社會秩序的理性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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