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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坡畫扇

瓊華頭像 瓊華 宋代

  先生職臨錢塘江日,有陳訴負雲絹二萬不償者。公呼至詢之,雲:“ 某家以製扇爲業,適父死,而不自今春已來,連雨天寒,所製不售,非故負之也。”公熟視久之,曰:“姑取汝所製扇來,吾當爲汝發市也。”須臾扇至,公取白團夾絹二十扇,就判筆隨意作行書草聖及枯木竹石,頃刻而盡。即以付之曰:“出外速償所負也。”其人抱扇泣謝而出。始逾府門,而好事者爭以千錢取一扇,所持立盡,後至而不得者,至懊恨不勝而去。遂盡償所逋,一郡稱嗟,至有泣下者。

故事 寫人 讚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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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譯文

  蘇東坡在杭州任職時,有人告狀說有個人拖欠購雲絹的兩萬錢不肯償還。東坡於是把那人召來詢問,(欠錢者)說:“我家是以製扇爲職業的,正趕上我父親去世,而不從今年春天以來,天天連着下雨,天氣十分寒冷,做好的扇子賣不出去,並不是故意欠他錢。”東坡仔細地看了他很久,對他說:“暫且把你做的扇子拿過來,我來幫你開張。”過了一會兒,扇子送到了,東坡拿了二十把空白的夾絹扇面,順手拿起判筆書寫草書,並畫上枯木竹石,一會兒就完成了。就把寫畫好的扇子交給那人說:“快去外面賣了扇子還錢。”那人抱着扇邊流淚答謝邊往外走。剛出了府門,就有喜歡詩畫的人爭着來用一千錢購買扇子,拿的扇子馬上賣完了,來得晚的人想買也買不到,甚至到了非常懊悔地離開的地步。賣扇子的人於是全部還清了欠款。整個杭州郡的人都稱讚感嘆(這件事),甚至有感動得流淚的人。

註釋

先生臨錢塘江日:蘇東坡在杭州任職時。(蘇軾曾兩次在杭州任職,第一次是熙寧四年(公元1071)任通判;第二次是元佑四年(公元1089)任杭州太守。此事應發生在任通判(掌管訴訟)之時。)
陳訴:告狀。
負:拖欠
償:償還。
某:我。
業:職業。
適:適值,恰好碰上。
而:卻
不售:賣不出去。
姑:姑且,暫且。
發市:開張。謂做生意來了顧客。
就判筆:順手拿起判筆,就用判筆。判筆,判案用的筆。
草聖:草書。
逾:走出。
好事者:喜歡某種事業的人。
去:離開。
盡:全部
逋(bū):拖欠。
嗟(jiē):慨嘆,嘆息。

賞析

此文講述蘇東坡在杭州做官時爲製扇匠人在扇面上題字、作畫,使扇子很快賣出,解決了製扇人欠債的故事。這篇文章不僅有助於後人瞭解蘇東坡的書畫在當時的影響,也能從中看到他爲政寬和、爲人仁厚,後來東坡畫扇則用來比喻關心百姓疾苦,愛民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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