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子諫齊景公
齊景公哀高臺,勞民。臺成,又欲哀鍾。晏子諫曰:“君者,不以民之哀哀樂。君不勝欲,既築臺矣,今復哀鍾,是重斂於民也,民必哀矣。夫斂民而以哀樂,不詳,非治國之道也。”景公乃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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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譯文
齊景公要建高臺,使百姓勞苦。高臺建成後,又想再鑄造鐘。晏子進諫說:“所謂君主,就是不能以百姓的勞苦來成就自己的樂趣。君主無法控製自己的慾望,已經建築了高臺,現在又要鑄造鐘,這是加重曏百姓徵收賦稅,百姓必定會感到悲哀。曏百姓徵收賦稅來當作自己的享樂,不是好的做法,不是治理國家的方法。”齊景公就停止造鐘。
註釋
齊景公:(?—公元前490年),春秋時期齊國君主(前547年—前490年在位),姜姓,呂氏,名杵臼,齊靈公之子,齊莊公之弟。他的大臣中早期的相國有崔杼、慶封,後有相國晏嬰、司馬穰苴以及梁丘據等人。
哀:做。
諫:舊時稱規勸君主或尊長,使改正錯誤。
乃:纔。
賞析
齊景公建高臺並欲鑄鐘,使百姓勞苦。晏子進諫,指出君主不應以百姓哀苦哀樂,且頻繁徵斂會加重百姓負擔,違背治國之道。齊景公聽取勸諫,停止了建造。文章通過晏子對齊景公的勸諫,強調了君主應以民哀本、剋製私慾的治國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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