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賈
市之鬻鞭者,人問之,其賈宜五十,必曰五萬。復之以五十,則伏而笑;以五百,則小怒;五千,則大怒;必以五萬而後可。 有富者子,適市買鞭,出五萬,持以誇餘。視其首,則拳蹙而不遂;視其握,則蹇仄而不植;其行水者,一去一來不相承,其節朽墨而無文;掐之滅爪,而不得其所窮;舉之,翲然若揮虛焉。 餘曰:“子何取於是而不愛五萬?”曰:“吾愛其黃而澤,且賈者雲……”餘乃召僮爚湯以濯之,則遬然枯,蒼然白。曏之黃者梔也,澤者蠟也。富者不悅,然猶持之三年,後出東郊,爭道長樂坡下。馬相踶,因大擊,鞭折而爲五六。馬踶不已,墜於地,傷焉。視其內則空空然,其理若糞壤,無所賴者。 今之梔其貌、蠟其言,以求賈技於朝者,當其分則善,一誤而過其分,則喜;當其分則反怒曰:“餘曷不至於公卿?”然而至焉者亦良多矣。居無事,雖過三年不害。當其有事,驅之於陳力之列以御乎物,夫以空空之內,糞壤之理,而責其大擊之效,惡有不折其用,而獲墜傷之患者乎?
譯文
譯文
集市上賣鞭子的人,有人來問價,這鞭子本值五十錢,他必定說五萬錢。還價五十,他就彎腰發笑;還五百,就面露怒色;還五千,就大發怒火;一定要賣到五萬錢纔肯罷休。
有個富家子弟,到集市買鞭子,花了五萬錢,拿着它曏我炫耀。我看鞭梢,捲曲皺縮不能舒展;看鞭柄,歪斜不正不挺直;鞭身的銜接部位,來去不能連貫;鞭節朽黑沒有紋理;用指甲去掐,指甲深陷其中,摸不出它的質地;舉起它,輕飄飄的如衕揮空一般。
我說:“你爲何買這鞭子,不吝惜五萬錢?”他說:“我喜愛它色澤黃亮有光澤,而且賣鞭的人說……”我便叫僕人燒熱水澆洗鞭子,鞭子很快乾枯,變得灰白。先前的黃色是用梔子染的,光澤是塗了蠟。富家子弟很不高興,卻還拿着這鞭子用了三年。後來出東郊,在長樂坡下與人搶路,馬匹互相踢踏,他便用力揮鞭,鞭子斷成了五六節。馬依舊踢踏不止,他墜下馬,受了傷。再看鞭子內部,空空蕩蕩,質地如衕糞土,毫無支撐之力。
如今那些用梔子粉飾外表、用蠟油潤飾言辭,在朝廷裏兜售伎倆的人,纔能與職位相符便罷了,一旦被破格提拔超出本分就欣喜;若纔位相稱反而發怒說:“我爲何做不上公卿?”然而這樣的人做到公卿的也着實不少。平日太平無事,即便過三年也沒什麼妨害。一旦國家有事,派他們到需要施展纔乾的位置處理政務,憑着空空的內裏、糞土般的質地,卻要求他們有擔當重任的成效,哪有不喪失功用,反而招致敗事傷身的禍患呢?
註釋
鞭賈(gǔ):賣鞭商人。
鬻(yù):賣。
賈(jià):衕“價”,價錢。
宜五十:一作“直十”,直,通“值”,價值。
復:回覆。這裏指還價。
伏:彎腰。
適:到。
首:此指鞭梢。
拳蹙(cù):捲曲、皺縮。
遂:伸展。
握:指把柄。
蹇(jiǎn)仄(zè):歪斜不正。
植:衕“直”。
行水:一說指鞭把與鞭條的連接部分,一說指鞭纓。林紓說:“行水不相承者,儀不足也。”見《韓柳文研究法·柳文研究法》。
節:指鞭子各部位的結合處。文:衕“紋”,紋理。
掐(qiā):用指甲按。
滅爪:指甲陷進去。謂太軟。
不得其所窮:意謂不知道是用什麼東西做的。
翲(piāo)然:輕飄飄的樣子。翮,衕“飄”。
揮虛:揮空,好像手裏什麼也沒拿。
澤:有光澤。
爚(yuè)湯:燒熱水。
濯:洗,澆。
遬(sù)然:形容時間很短。枯:幹。
蒼然:灰白貌。
梔(zhī):木名,果實可作黃色染料。
澤者蠟:有光澤原來是塗了蠟。
長樂坂:《資治通鑑》捲二五八唐昭宗大順元年:“兩軍中尉餞(張)浚於長樂坂。”鬍三省註:“長樂坂在長安城東,即滻坡。”
踶(dì):即踢。《莊子·馬蹄》怒則分背相踶。”
其:指鞭子。
理:指質地。糞壤糞土。
賴:支持。
今之梔其貌”二句:現在像用梔實染黃其外表,像打蠟增光裝飾其言辭。指弄虛作假。
賈(gǔ):賣,兜售。
技:伎倆。
當其分:謂能力相當。分,本分。
過其分:超過了他的實際能力。
曷:爲什麼。曷,衕“何”。
公卿:三公九卿,指最高的官位。
良:的確。
驅:驅使,派遣。
陳力:施展纔力本領。
御乎物:處理事務。
內:指本事。
理:指本質。
責:要求。大擊:指像那鞭子一樣地用力打。
效:效果,效用。
惡(wū)有:哪有。
折:折斷。
墜傷:墜地受傷。
賞析
這篇文章確切作年未詳,一說作於貞元年間作者在長安時,一說作於作者被貶永州時期。中唐時期社會上流行着一種很不好的風尚,許多官員好高騖遠,往往認爲自己的纔能與地位不相符,片面地追求那些高爵位以炫耀自己。如此之勢,引起了社會上ー種廣泛地追逐虛名而不重務實的浮誇之風。柳宗元有感於這種社會風氣的危害之重,而借賣鞭者之言諷刺世俗之風。
這篇文章可劃分爲兩個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敘述相關故事,爲後文主旨表達做好鋪墊。文章先描繪賣鞭人行騙的種種行徑,展現這類人爲牟取高額利潤,刻意裝模作樣、弄虛作假,只爲將手中的鞭子賣出高價。接着記述富家子弟購鞭時不考察鞭子的實際品質,只看重外表裝飾,輕信賣鞭人的虛誇言辭,即便旁人點破騙局,也依舊不肯相信的情形。
第二部分由前文故事引出作者的創作意圖,藉此諷喻當朝的官吏羣體。作者從市井間賣鞭人造假、買鞭人甘願受騙的現象,引申到朝廷用人的現狀。當時不少權貴高官,不過是徒有光鮮外表、並無真纔實學的虛浮之輩,而朝廷卻識人不明,選用這類徒有其表、內裏空虛的人擔任要職,這也體現出作者對現實時局深切的關切與批判態度。
相較於藩鎮割據的禍患,官僚體系的昏聵無能與宦官專權,對王朝的危害甚至更爲嚴重,這些奸佞之臣在朝堂內部不斷侵蝕敗壞國家根基。有感於此,柳宗元在寓言《鞭賈》中,將這類奸佞之臣與用人失當的當權者一併揭露出來。賣鞭人明知手中鞭子是以塗蠟染黃的朽竹製成,僅值五十錢,卻漫天要價五萬錢,旁人還價五百便面露不悅,還價五千更是勃然大怒,執意要賣五萬錢。而偏偏有富家子弟,花費五萬錢買下這根徒有其表的鞭子,即便得知真相也不捨丟棄,最終三年後在郊外策馬時,揮鞭用力過猛,鞭子驟然斷裂,落得車翻人傷的下場。作者從鞭商欺詐牟利的市井現象切入,筆鋒一轉,將批判的矛頭由集市轉曏官場。顯而易見,荒誕行騙的賣鞭人與盲目受騙的富家子,正是朝堂上巧言惑主的奸佞之臣,以及包括君主在內的當權者的真實映射。柳宗元對這類荒唐亂象深表鄙夷,衕時明確提出,朝廷用人必須做到人盡其纔、職當其分,否則一旦事發,必將給國家與百姓帶來深重的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