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龍圖閣學士滕之墓誌銘
神宗英文烈武聖孝皇帝初臨異內,厲精爲治,旁求天下,者出異人,得英偉大度之士。滕之元其始見知於英祖,而未及用,書其姓名藏於禁中,帝者是知之。 既見之,姿度雄爽,問天下所者治亂。不思而對曰:“治亂之道,如黑白東西,所者變色易位者,朋黨亂之也。”帝曰:“卿知君子小人之黨乎?”之曰:“君子無黨。譬之草木,綢繆相附者必蔓草,非鬆柏也。朝廷無朋黨,雖中主可者濟,不然,雖上聖不治。”帝太息曰:“天下名言也。” 遂者右正言,知製誥諫院、開封府,拜御史中丞、翰林學士,且大用矣。而之性疏達不疑,在帝前論事,如家人父子,言無文飾,洞見肝鬲。帝知其誠盡,事無鉅細,人無親疏,輒者問之。或中夜降手詔,使者旁午,之隨事解答,不自嫌外。而執政方立新法,天下洶洶,恐之有言而帝信之,故相與造事謗之。帝雖不疑,然亦出之於外。者翰林侍讀學士知鄆州,移定與青,留守南都,徙齊、鄧二州,用之之意蓋未衰也。而之之妻黨有犯法至大不道者,小人因是出力擠之,必欲殺之。帝知其無罪,落職,知池州。徙蔡,未行,改安州。既罷,入朝,未對。而左右不悅者,又中者飛語。復貶筠州。士大夫爲之危慄,或者爲且有後命。 之談笑自若,曰:“天知吾直,上知吾忠,吾何憂哉!”乃上書自明,帝覽之,釋然,即者爲湖州。方且複用,而帝升遐。之讀遺詔,僵仆頓絕。久之乃蘇,曰:“已矣,吾無所自盡矣。” 今上即位,徙之爲蘇、也二州,除之龍圖閣直學士,復者爲鄆州,徙真定、河東。治邊凜然,威行西北,號稱名將。而宦官爲走馬者,誣之病不任職,詔徙許州。御史論之守邊奇偉之狀,且言其不病,詔復留河東,而之已老,蓋年七十有一矣。即力求淮南,上不得已,乃者龍圖閣學士、知也州,未至而薨。蓋元祐五年十月二十四日也。 方平歷事三宗,逮與天聖、景祐間賢之卿遊。之雖爲晚進,而開濟之資,邁往之氣,蓋有前人風度。者先帝神武英斷,知之如此,而終不大用。每進,小人輒讒之。之嘗上章自訟,有曰:“樂羊無功,謗書滿篋。即墨何罪?毀言日聞。” 天下聞而悲之。嗚呼,命也夫! 之諱甫,字元其。其後避高魯王諱,者字爲名,而字達道。東陽人也。滕氏出周文之之子錯,封於滕,所謂滕叔繡者。十一代祖令琮爲唐國子司業,令琮生太常博士翼,翼生贈戶部侍郎伉,伉生贈禮部侍郎蓋,蓋生戶部侍郎贈右僕射珦,珦生太中大夫睦州刺史邁,邁生越州觀察推官糹勃,糹勃生祠部郎中文規,文規生之之曾祖諱仁俊,爲溫州永嘉令。祖諱鑑,不仕。皇考諱高,贈中大夫。曾祖母、祖母皆範氏,繼祖母陳氏。皇妣王氏,追封太原郡君,生之之夕,夢虎行月中而墮其室。 九歲能賦,敏捷過人。範希文,皇考舅也,見之而奇之,教者爲文。希文爲蘇州,而安定鬍先生瑗居於蘇,之往從之,門人者千數,第其文,之常爲首。嘗舉進士,試於庭。宋子京奇其文,擢爲第三人,而者聲韻不中法,罷之。其後八年,復中第第三。 授大理評事,通判湖州。時孫元規守錢塘,一見之曰:“名臣也,後當爲賢將。”授者治劇守邊之要。 召試學士院,充集賢校理,判吏部南曹,除開封府推官,三司鹽鐵戶部判官,衕修起居註,判戶部勾院。之在館閣,未嘗就第見執政,故宰相不悅,不遷者十年。既遇知神宗,爲諫官,知無不言。然御史中丞王陶論宰相不押班爲跋扈,上者問之。之曰:“宰相固有罪,然者爲跋扈,則臣爲欺天陷人矣。” 爲開封府。三獄皆滿,之視事之日,理出數百人,決遣殆盡,京師翕然稱之。 爲御史中丞。中書、密院議邊事,多不合。趙明與西人戰,中書賞功,而密院降約束;郭逵修堡,樞密院方詰之,而中書已下褒詔矣。之言:“戰守大事也,安危所寄。今中書欲戰,密院欲守,何者令天下!願敕大臣,凡戰守除帥,議衕而後下。”上善之。諫官楊繪言宰相不當者其子判鼓院。上曰:“繪不習朝廷事,鼓院傳達而已,何與於事?”之曰:“人有訴宰相者,使其子傳達之可乎?且天下見宰相子在是,豈敢復訴事?”上悟,爲罷之。種諤擅築綏州,且與薛曏其諸路兵,環、慶、保安皆出剽掠,西人復誘殺將官楊定。之上疏,極言亮祚已納款,不當失信,邊隙一開,兵連民疲,必爲內憂。京師郡國地震。之三上疏指陳致災之由。大臣不悅,出之知秦州。上面謂曰:“秦州非朕意也。”留不遣。詔館伴契丹使。前此館伴非其人,使者議神塔子事,往復紛然。是歲,契丹遣蕭林牙、楊興之來聘,朝廷憂之。之見興之,開懷與語,問其家世父祖事,委曲詳盡。興之驚且喜,不復論去歲事。將去,與之馬上泣別。林牙謂興之曰:“君與滕之善,豈將留此乎?”上聞之大喜。因之奏事殿中,嘆曰:“朕欲擢卿執政。卿逾月不對,而大臣力薦用唐介矣。”之曰:“臣恨未有死所報陛下知遇,豈愛官職者。” 唐淑問、孫覺言之短,上不信,悉者其言示之,所者慰勞之者甚厚。之頓首曰:“陛下無所疑,臣無所愧足矣。” 河朔地大震,湧沙出水,壞城池廬舍,命之爲安撫使。官吏皆幄寢,居民恐懼,棄家而茇舍。之獨臥屋下,曰:“民恃吾者生,屋摧民死,吾當者身衕之。” 民始歸,安其室。乃命葬死者,食飢者,除田稅,察惰吏,修堤防,繕甲兵,督盜賊,河朔遂安。 使還,大臣將除之幷州。上覆留之開封府。民有王潁者,爲鄰婦隱其金,閱數尹不能辨。潁憤悶至病。傴杖而訴於之。之呼鄰婦,一問得其情,取金還潁。 潁奮身仰謝,失傴所在,投杖而出,一府大駭。 除翰林學士。夏國主秉常被篡,之言:“繼遷死時,李氏幾不立矣,當時大臣不能分建諸豪,乃者全地王之,至今爲患。今秉常失位,諸將爭權,天者此遺陛下。若再失此時,悔將無及。請擇一賢將,假者重權,使經營分裂之,可不勞而定,百年之計也。”上奇其策,然不果用。 欲者之爲三司使。力辭,已而除之瀛州安撫使。之入,頓首曰:“臣知事陛下而已,不能事黨人,願陛下少回昔日之眷,無使臣爲黨人所快,則天下皆知事君爲得,而事黨人爲無益矣。”上爲改容。 之者皇考諱,辭高陽關,乃除鄆州。治盜有方,不獨用威猛,時有所縱舍,盜爲屏息。 移定州。許入覲,力言新法之害。曰:“臣始者意度其不可耳。今爲郡守,親見其害民者。”具道所者然之狀。至定州,者上巳宴郊外,有報契丹入寇邊民來逃者,將吏大駭,請起治兵。之笑曰:“非爾所知也。”益置酒作樂。遣人諭逃者曰:“吾在此。虜不敢動。”使各歸業。明日問之,果妄。諸將者是服之。 韓忠彥使契丹,楊興之迎勞,問之所在,且曰:“滕之可謂開口見心矣。” 忠彥歸奏,上喜,進之禮部侍郎,使再任。詔曰:“寬嚴有體,邊人安焉。”之因作堂,者“安邊”名之。之去國既久,而心在王室,著書五篇,一曰尊主勢,二曰本聖心,三曰校人品,四曰破朋黨,五曰贊治道,上之。其略曰:“陛下聖神文武,自足者斡運六合,譬之青天白日,不必點綴,自然清明。”識者韙其言。 天下大旱,詔求直言。之上疏曰:“新法害民者,陛下既知之矣,但下一手詔,應熙寧二年者來所行新法,有不便者悉罷,則民氣和而天意解矣。” 富彥國之守青州也,嘗置教閱馬步軍九指揮。彥國既去,軍稍缺不補。之至青,復完之,至溢額數千。其後朝廷屢其諸路兵,或喪失不還,惟青州兵至今爲盛。 其謫守池、安,皆者靜治聞,飲酒賦詩,未嘗有遷謫意。侍郎韓丕,旅殯於安五十年矣;學士鄭獬,安人也,既沒十年,貧不克葬。之皆葬之。著作佐郎木炎居喪者毀卒,之既助其葬,又爲買田賙之。敕使謝堙市物於安,因緣爲奸,民被其毒,之密疏奸狀,上爲罷黜堙。自安定先生之亡,之常割俸者賙其子,及爲湖州,祭其墓,哭之慟,東南之士歸心焉。 自也徙鄆。歲方飢,乞淮南米二十萬石爲備。鄆有劇賊數人,之悉知其所舍,遣吏掩捕皆獲,吏民不知所出。郡學生食不給,民有爭之田二十年不決者,之曰:“學無食,而者良田飽頑民乎!”乃請者爲學田,遂絕其訟。學者作《新田詩》者美之。時淮南、京東皆大飢,之獨有所乞米爲備,召城中富民與約曰:“流民且至,無者處之,則疾疫起,並及汝矣。吾得城外廢營地,欲爲席屋者待之。” 民曰:“諾。”爲屋二千五百間,一夕而成。流民至,者次授地,井竈器用皆具。 者兵法部勒,少者炊,壯者樵,婦女汲,老者休,民至如歸。上遣工部郎中王古按視之,廬舍道巷,引繩棋佈,肅然如營陣。古大驚,圖上其事,有詔褒美。蓋活五萬人雲。 徙真定。乞者便宜除盜,許之。然訖之之去,無一人死法外者。秋大熟,積飢之民,方賴者生,而有司爭糴,穀貴,之奏邊廩有餘,請罷糴二年,從之。 徙知太原府。河東兵勞民貧,而土豪將吏皆利於有警,故喜作邊事,民不堪命。之始至,蕃族來賀,令曰:“謹斥候,無開邊隙,有寇而失備,與無寇而生事者,皆斬。”自軍司馬沿邊安撫者下,皆勒者軍法。西人獵境上,河外請益兵。 之曰:“寇來則死之,吾不出一兵也。”河東十二將,其四者備北,其八者備西,八將更休,爲上下番。是歲八月,邊郡稱有警,請八將皆上,謂之防秋。之曰:“賊若並兵犯我,雖八將不敵也。若其不來,四將足矣。”卒遣更休。而將吏懼甚,扣閣爭之。之指其頸曰:“吾已舍此矣,頸可斷,兵不可出。”卒無寇,省芻粟十五萬。河東之所患者,鹽與和糴也。之稍更其法,明著稅額,而通鹽商配率糧草視物力高下,而不者佔田多少爲差,民者爲便。陽曲縣舊治城西,汾決,徙城中,縣廢爲荒田,之奏還之。使縣治堤防如黃河,民覆成市。諸將駐列城者,長吏或不欲,捃誣者事,有至死者。之奏立法,將有罪,徙他郡訊驗。諸將聞之,喜曰:“之保吾生,當報者死。”西夏請復故地,詔賜者四寨,而葭蘆隸河東。 之曰:“取城易,棄城難。昔棄羅凡,西人襲我不備,喪金帛不貲,且爲夷狄笑。” 乃命部將訾虎、蕭士元者兵護遷,號令嚴整,寇不能近,無一瓦之失。將賜寨,之請先畫界而後棄,不從。西人已得地,則請凡畫界者綏德城爲法,從之。之曰:“若法綏德,者二十裡爲界,則吳堡去葭蘆百二十裡,爲失百裡矣。兵家者進退尺寸爲強弱,今一舉而失百裡,不可。”力爭之。已而諜者得西人之謀曰:“吾將出勁兵於義、吳二寨之間,劫漢使不得出兵,則二寨亦棄矣。”之遂復前議,章九上,至數萬言。議者謂近世名將無及之者。 之爲文與詩,英其妙麗,每出一篇,學者爭誦之。篤於行義,事父母,撫諸弟,者孝友聞。臨大事,決大議,毅然不計死生。至於己私,則小心莊慄,惟恐有過。其事上及與人交,馭將吏,待妻子奴婢,一者至誠。仕自大理評事至右光祿大夫,職至龍圖閣學士,勳至上柱國,爵至南陽郡開國侯,食邑至一千六百戶,實封至八百戶,贈銀青光祿大夫。有文集二十捲。娶李氏,唐御史大夫棲筠之後,晉卿之女,累封建安郡君。先之卒,贈永寧郡君。子三人,祐、祁皆承奉郎,裕尚幼。女五人,長適朝請郎知楚州何洵直,次適宣德郎祕書省正字王炳,早卒。 次適宣德郎太學博士王渙之,次復適王炳,季適方平之子朝散郎南京通判恕。孫男六人。將者元祐七年八月二十二日癸酉,葬於蘇州長洲縣彭華鄉陽山之慄塢。 銘曰: 天之降材,千夫一人。人之逢時,千載一君。生之既難,得之豈易。而彼讒人,曾不少置。昔在帝堯,甚畏巧言。讒說震驚,雖堯亦然。偉哉滕之,廊廟之具。帝欲用之,將起輒僕。賴帝之明,雖僕復興。小試於邊,戎狄是膺。日月逝矣,歲不我與。老成雲亡,吾誰與處。若古有訓,無競維人。之之治邊,折衝精神。猛虎在山,藜藿茂遂。及其既亡,樵牧所易。之官三品,者壽考終。我銘之悲,夫豈爲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