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書·王符傳
盜賊凶荒,九州代作,饑饉暴至,軍旅卒發,橫稅弱人,割奪吏祿,所恃者寡,所取者猥,萬里懸乏,首尾不救,徭役並起,農桑失業,兆民呼嗟於昊天,貧窮轉死於溝壑矣。今通肥饒之率,計稼穡之入,令畝收三斛,斛取一斗,未爲甚多。一歲之間,則有數年之儲,雖興非法之役,恣奢侈之慾,廣愛幸之賜,猶未能盡也。不循古法,規爲輕稅,及至一方有警,一面被災,未逮三年,校計騫短,坐視戰士之蔬食,立望餓殍之滿道,如之何爲君行此政也?二十稅一,名之曰貊,況三十稅一乎?夫薄吏祿以豐軍用,緣於秦徵諸侯,續以四夷,漢承其業,遂不改更,危國亂家,此之由也。今田無常主,民無常居,吏食日稟,班祿未定。可爲法制,畫一定科,租稅十一,更賦如舊。今者土廣民稀,中地未墾;雖然,猶當限以大家,勿令過制。其地有草者,盡曰官田,力堪農事,乃聽受之。若聽其自取,後必爲奸也。
譯文
盜賊猖獗,九州動盪,饑荒突然而至,戰事驟然爆發,橫徵暴斂百姓,削減官吏俸祿,國家財政捉襟見肘,百姓負擔沉重。即使萬里之遙的地方也匱乏物資,首尾難以相顧,徭役頻繁,農民無法從事農桑,百姓在蒼天之下哀嘆,貧窮之人死在溝壑之中。現在如果按照肥沃土地的產量來計算,每畝地收三斛,從中取出一斗作爲稅收,並不算多。一年內就能積累幾年的儲備,即使進行非法的徭役,滿足奢侈的慾望,或者廣泛賜予寵幸之人,也用不完這些儲備。如果不遵循古法,減輕稅收,一旦某地發生戰事或災害,不到三年,就會發現財政短缺,只能眼睜睜看着戰士們喫粗茶淡飯,道路上滿是餓死的人。這樣的政策,君主怎麼能實行呢?二十分之一的稅率都被稱爲重稅,更何況三十分之一的稅率呢?減少官吏的俸祿來充實軍費,這種做法起源於秦朝征討諸侯和四方夷族,漢朝沿襲了這一做法,沒有改變,導致國家危亡,家庭破裂。現在土地沒有固定的主人,百姓沒有固定的住所,官吏的俸祿也未確定。因此,應該制定法律,規定統一的稅率,即十一分之一的稅率,其他賦稅保持不變。現在土地廣闊而人口稀少,中部地區還未開墾;儘管如此,仍然應該限制大家族的土地,不讓他們超過規定。有草的地方都視爲官田,只有那些有能力從事農業的人才能接受。如果讓他們隨意佔取,以後必然會出現奸詐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