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 · 裡仁篇 · 第十八章
子曰:“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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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孔子說:“事奉父母,(如果父母有不對的地方),要委婉地勸說他們。(自己的意見表達了,)見父母心裏不願聽從,還是要對他們恭恭敬敬,並不違抗,替他們操勞而不怨恨。”
注釋
幾:音jī,輕微、婉轉的意思。
勞:憂愁、煩勞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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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
孔子說:“事奉父母,(如果父母有不對的地方),要委婉地勸說他們。(自己的意見表達了,)見父母心裏不願聽從,還是要對他們恭恭敬敬,並不違抗,替他們操勞而不怨恨。”
幾:音jī,輕微、婉轉的意思。
勞:憂愁、煩勞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