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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靈篇·八五

陳繼儒頭像 陳繼儒 明代

明犯國法,罪累豈能幸逃;白得人財,賠償還要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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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明明知道而故意觸犯國法,豈能僥倖逃避製裁?平白取人財物,償還恐須更加幾倍。

作者簡介

陳繼儒(1558~1639)明代文學家、書畫家。字仲醇,號眉公、麋公。華亭(今上海鬆江)人。諸生,年二十九,隱居小崑山,後居東佘山,杜門著述,工詩善文,書法蘇、米,兼能繪事,屢奉詔徵用,皆以疾辭。擅墨梅、山水,畫梅多冊頁小幅,自然隨意,意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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