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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固頭像

班固

漢代 291 首詩詞

作者簡介

班固(32年—92年),字孟堅,扶風安陵(今陝西咸陽東北)人,東漢著名史學家、文學家。班固出身儒學世家,其父班彪、伯父班嗣,皆爲當時著名學者。班固一生著述頗豐。作爲史學家,《漢書》是繼《史記》之後中國古代又一部重要史書,“前四史”之一;作爲辭賦家,班固是“漢賦四大家”之一,《兩都賦》開創了京都賦的範例,列入《文選》第一篇;同時,班固還是經學理論家,他編輯撰成的《白虎通義》,集當時經學之大成,使讖緯神學理論化、法典化。

班固的詩詞作品

漢書 · 紀 · 高帝紀下

五年冬十月,漢王追項羽至陽夏南,止軍,與齊王信、魏相國越期會擊楚。至固陵,不會。楚擊漢軍,大破之,漢王復入壁,深塹而守。謂張良曰:“諸侯不從,奈何?”良對曰:“楚兵且破,未有分地,其不至固宜。君王能與共天下,可立致也。齊王信之立,非君王意,信亦不自堅。彭越本定梁地,始,君王以魏豹故,拜越爲相國。今豹死,越亦望王,而君王不早定。今能取睢陽以北至谷城皆以王彭越,從陳以東傅海與齊王信,信家在楚,其意欲復得故邑。能出捐此地以許兩人,使各自爲戰,則楚易散也”。於是漢王發使使韓信、彭越。至,皆引兵來。 / 十一月,劉賈入楚地,圍壽春。漢亦遣人誘楚大司馬周殷。殷畔楚,以舒屠六,舉九江兵迎黥布,並行屠城父,隨劉賈皆會。

漢書 · 紀 · 惠帝紀

孝惠皇帝,高祖太子也,母曰呂皇后。帝年五歲,高祖初爲漢王。二年,立爲太子。十二年四月,高祖崩。五月丙寅,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后曰皇太后。賜民爵一級。中郎、郎中滿六歲爵三級,四歲二級。外郎滿六歲二級。中郎不滿一歲一級。外郎不滿二歲賜錢萬。宦官尚食比郎中,謁者、執楯、執戟、武士、騶比外郎。太子御驂乘賜爵五大夫,舍人滿五歲二級。賜給喪事者,二千石錢二萬,六百石以上萬,五百石、二百石以下至佐史五千。視作斥上者,將軍四十金,二千石二十金,六百石以上六金,五百石以下至佐史二金。減田租,復十五稅一。爵五大夫、吏六百石以上及宦皇帝而知名者有罪當盜械者,皆頌繫;上造以上及內外公孫、耳孫有罪當刑及當爲城旦舂者,皆耐爲鬼薪、白粲;民年七十以上若不滿十歲有罪當刑者,皆完之。又曰:“吏所以治民也,能盡其治則民賴之,故重其祿,所以爲民也。今吏六百石以上父母妻子與同居,及故吏嘗佩將軍、都尉印將兵,及佩二千石官印者,家唯給軍賦,他無有所與。” / 令郡諸侯王立高廟。

漢書 · 紀 · 高後紀

高皇后呂氏,生惠帝。佐高祖定天下,父兄及高祖而侯者三人。惠帝即位,尊呂后爲太后。太后立帝姊魯元公主女爲皇后,無子,取後宮美人子名之以爲太子。惠帝崩,太子立爲皇帝,年幼,太后臨朝稱制,大赦天下。乃立兄子呂臺、產、祿、臺子通四人爲王,封諸呂六人爲列侯。語在《外戚傳》。 / 元年春正月,詔曰:“前日孝惠皇帝言欲除三族罪、妖言令,議未決而崩。今除之。”

漢書 · 紀 · 文帝紀

孝文皇帝,高祖中子也,母曰薄姬。高祖十一年,誅陳豨,定代地,立爲代王,都中都。十七年秋,高後崩,諸呂謀爲亂,欲危劉氏。丞相陳平、太尉周勃、朱虛侯劉章等共誅之,謀立代王。語在《高後紀》、《高五王傳》。 / 大臣遂使人迎代王。郎中令張武等議,皆曰:“漢大臣皆故高帝時將,習兵事,多謀詐,其屬意非止此也,特畏高帝、呂太后威耳。今已誅諸呂,新喋血京師,以迎大王爲名,實不可信。願稱疾無往,以觀其變。”中尉宋昌進曰:“羣臣之議皆非也。夫秦失其政,豪傑並起,人人自以爲得之者以萬數,然卒踐天子位者,劉氏也,天下絕望,一矣。高帝王子弟,地犬牙相制,所謂盤石之宗也,天下服其強,二矣。漢興,除秦煩苛,約法令,施德惠,人人自安,難動搖,三矣。夫以呂太后之嚴,立諸呂爲三王,擅權專制,然而太尉以一節入北軍,一呼士皆袒左,爲劉氏,畔諸呂,卒以滅之。此乃天授,非人力也。今大臣雖欲爲變,百姓弗爲使,其黨寧能專一邪?內有朱虛、東牟之親,外畏吳、楚、淮南、琅邪、齊、代之強。方今高帝子獨淮南王與大王,大王又長,賢聖仁孝聞於天下,故大臣因天下之心而欲迎立大王,大王勿疑也。”代王報太后,計猶豫未定。卜之,兆得大橫。佔曰:“大橫庚庚,餘爲天王,夏啓以光。”代王曰:“寡人固已爲王,又何王乎?”卜人曰:“所謂天王者,乃天子也。”於是代王乃遣太后弟薄昭見太尉勃,勃等具言所以迎立王者。昭還報曰:“信矣,無可疑者。”代王笑謂宋昌曰:“果如公言。”乃令宋昌驂乘,張武等六人乘六乘傳,詣長安,至高陵止,而使宋昌先之長安觀變。

漢書 · 紀 · 景帝紀

孝景皇帝,文帝太子也。母曰竇皇后。後七年六月,文帝崩。丁未,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后薄氏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 / 九月,有星孛於西方。

漢書 · 紀 · 昭帝紀

孝昭皇帝,武帝少子也。母曰趙婕妤,本以有奇異得幸,及生帝,亦奇異。語在《外戚傳》。 / 武帝末,戾太子敗,燕王旦、廣陵王胥行驕D425,後元二年二月上疾病,遂立昭帝爲太子,年八歲。以侍中奉車都尉霍光爲大司馬大將軍,受遺詔輔少主。

漢書 · 紀 · 元帝紀

孝元皇帝,宣帝太子也。母曰共哀許皇后,宣帝微時生民間。年二歲,宣帝即位。八歲,立爲太子。壯大,柔仁好儒。見宣帝所用多文法吏,以刑名繩下,大臣楊惲、蓋寬饒等坐刺譏辭語爲罪而誅,嘗侍燕從容言:“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宣帝作色曰:“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奈何純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達時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於名實,不知所守,何足委任?”乃嘆曰:“亂我家者,太子也!”由是疏太子而愛淮陽王,曰:“淮陽王明察好法,宜爲吾子。”而王母張婕妤尤幸。上有意欲用淮陽王代太子,然以少依許氏,俱從微起,故終不背焉。 / 黃龍元年十二月,宣帝崩。癸巳,太子即皇帝位,謁高廟。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

漢書 · 紀 · 成帝紀

孝成皇帝,元帝太子也。母曰王皇后,元帝在太子宮生甲觀畫堂,爲世嫡皇孫。宣帝愛之,字曰太孫,常置左右。年三歲而宣帝崩,元帝即位,帝爲太子。壯好經書,寬博謹慎。初居桂宮,上嘗急召,太子出龍樓門,不敢絕馳道,西至直城門,得絕乃度,還入作室門。上遲之,問其故,以狀對。上大說,乃著令,令太子得絕馳道雲。其後幸酒,樂燕樂,上不以爲能。而定陶恭王有材藝,母傅昭儀又愛幸,上以故常有意欲以恭王爲嗣。賴侍中史丹護太子家,輔助有力,上亦以先帝尤愛太子,故得無廢。 / 竟寧元年五月,元帝崩。六月己未,太子即皇帝位,謁高廟。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以元舅侍中衛尉陽平侯王鳳爲大司馬大將軍,領尚書事。

漢書 · 紀 · 哀帝紀

孝哀皇帝,元帝庶孫,定陶恭王子也。母曰丁姬。年三歲嗣立爲王,長好文辭法律。元延四年入朝,盡從傅、相、中尉。時成帝少弟中山孝王亦來朝,獨從傅。上怪之,以問定陶王,對曰:“令,諸侯王朝,得從其國二千石。傅、相、中尉皆國二千石,故盡從之。”上令誦《詩》,通習,能說。他日問中山王:“獨從傅在何法令?”不能對。令誦《尚書》,又廢。及賜食於前,後飽;起下,襪系解。成帝由此以爲不能,而賢定陶王,數稱其材。 / 時王祖母傅太后隨王來朝,私賂遺上所幸趙昭儀及帝舅票騎將軍曲陽侯王根。昭儀及根見上亡子,亦欲豫自結爲長久計,皆更稱定陶王,勸帝以爲嗣。成帝亦自美其材,爲加元服而遣之,時年十七矣。

漢書 · 紀 · 平帝紀

孝平皇帝,元帝庶孫,中山孝王子也。母曰衛姬。年三歲嗣立爲王。元壽二年六月,哀帝崩,太皇太后詔曰:“大司馬賢年少,不合衆心。其上印、綬,罷。”賢即日自殺。新都侯王葬爲大司馬,領尚書事。秋七月,遣車騎將軍王舜、大鴻臚左鹹使持節迎中山王。辛卯,貶皇太后趙氏爲孝成皇后,退居北宮,哀帝皇后傅氏退居桂宮。孔鄉侯傅晏、少府董恭等皆免官爵,徙合浦。九月辛酒,中山王即皇帝位,謁高廟,大赦天下。 / 帝年九歲,太皇太后臨朝,大司馬莽秉政,百官總己以聽於莽。詔曰:“夫赦令者,將與天下更始,誠欲令百姓改行潔己,全其性命也。往者有司多舉奏赦前事,累增罪過,誅陷亡辜,殆非重信慎刑,灑心自新之意也。及選舉者,其歷職更事有名之士,則以爲難保,廢而弗舉,甚謬於赦小過舉賢材之義。諸有臧及內惡未發而薦舉者,勿案驗。令士厲精鄉進,不以小疵妨大材。自今以來,有司無得陳赦前事置奏上。有不如詔書爲虧恩,以不道論。定著令,佈告天下,使明知之。”

漢書 · 表 · 異姓諸侯王表

昔《詩》、《書》述虞、夏之際,舜、禹受禪,積德累功,治於百姓,攝位行政,孝之於天,經數十年,然後在位。殷、周之王,乃繇卨、稷,修仁行義,歷十餘世,至於湯、武,然後放殺。秦起襄公,章文、繆、獻、孝、昭、嚴,稍蠶食六國,百有餘載,至始皇,乃並天下。以德若彼,用力如此其艱難也。 / 秦既稱帝,患周之敗,以爲起於處士橫議,諸侯力爭,四夷交侵,以弱見奪。於是削去五等,墮城銷刃,鉗語燒書,內鋤雄俊,外攘胡、粵,有一威權,爲萬世安。然十餘年間,猛敵橫發乎不虞,適戍強於五伯,閭閻逼於戎狄,響應B058於謗議,奮臂威於甲兵,鄉秦之禁,適所以資豪傑而速自斃也。是以漢亡尺土之階,繇一劍之任,五載而成帝業。書傳所記,未嘗有焉。何則?古世相革,皆承聖王之烈,今漢獨收孤秦之弊。鐫金石者難爲功,摧枯朽者易爲力,其勢然也。故據漢受命,譜十八王,月而列之,天下一統,乃以年數。訖於孝文,異姓盡矣。【表略】

漢書 · 表 · 諸侯王表

昔周監於二代,三聖製法,立爵五等,封國八百,同姓五十有餘。周公、康叔建於魯、衛,各數百里;太公於齊,亦五侯九伯之地。《詩》載其制曰:“介入惟籓,大師惟垣。大邦惟屏,大宗惟翰。懷德惟寧,宗子惟城。毋俾城壞,毋獨斯畏。”所以親親賢賢,褒表功德,關諸盛衰,深根固本,爲不可撥者也。故盛則周、邵相其治,致刑錯;衰則五伯扶其弱,與共守。自幽、平之後,日以陵夷,至虖厄區河洛之間,分爲二週,有逃責之臺,被竊鐵之言。然天下謂之共主,強大弗之敢傾。歷載八百餘年,數極德盡,既於王赧,降爲庶人,用天年終。號位已絕於天下,尚猶枝葉相持,莫得居其虛位,海內無主,三十餘年。 / 秦據勢勝之地,騁狙詐之兵,蠶食山東,壹切取勝。因矜其所習,自任私知,姍笑三代,蕩滅古法,竊自號爲皇帝,而子弟爲匹夫,內亡骨肉本根之輔,外亡尺土籓翼之衛。陳、吳奮其白挺,劉、項隨而斃之。故曰,周過其歷,秦不及期,國勢然也。

漢書 · 表 · 王子侯表上

大哉,聖祖之建業也!後嗣承序,以廣親親。至於孝武,以諸侯王土過制,或替差失軌,而子弟爲匹夫,輕重不相準,於是制詔御史:“諸侯王或欲推私恩分子弟邑者,令各條上,朕且臨定其號名。”自是支庶畢侯矣。《詩》雲:“文王孫子,本支百世”,信矣哉!【表略】

漢書 · 表 · 王子侯表下

孝元之世,亡王子侯者,盛衰終始,豈非命哉!元始之際,王莽擅朝,僞褒宗室,侯及王之孫焉;居攝而愈多,非其正,故弗錄。旋踵亦絕,悲夫!【表略】

漢書 · 表 · 高惠高後文功臣表

自古帝王之興,曷嘗不建輔弼之臣所與共成天功者乎!漢興自秦二世元年之秋,楚陳之歲,初以沛公總帥雄俊,三年然後西滅秦,立漢王之號,五年東克項羽,即皇帝位。八載而天下乃平,始論功而定封。訖十二年,侯者百四十有三人。時大城名都民人散亡,戶口可得而數裁什二三,是以大侯不過萬家,小者五六百戶。封爵之誓曰:“使黃河如帶,泰山若厲,國以永存,爰及苗裔。”於是申以丹書之信,重以白馬之盟,又作十八侯之位次。高後二年,復詔丞相陳平盡差列侯之功,錄弟下竟,臧諸宗廟,副在有司。始未嘗不欲固根本,而枝葉稍落也。 / 故逮文、景四五世間,流民既歸,戶口亦息,列侯大者至三四萬戶,小國自倍,富厚如之。子孫驕逸,忘其先祖之艱難,多陷法禁,隕命亡國,或亡子孫。訖於孝武后元之年,靡有孑遺,耗矣。罔亦少密焉。故孝宣皇帝愍而錄之,乃開廟臧,覽舊籍,詔令有司求其子孫,鹹出庸保之中,並受復除,或加以金帛,用章中興之德。

漢書 · 表 · 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

昔《書》稱“蠻夷帥服”,《詩》雲“徐方既倈”,《春秋》列潞子之爵,許其慕諸夏也。漢興至於孝文時,乃有弓高、襄城之封,雖自外來,本功臣後。故至孝景始欲侯降者,丞相周亞夫守約而爭。帝黜其議,初開封賞之科,又有吳、楚之事。武興胡、越之伐,將帥受爵,應本約矣。後世承平,頗有勞臣,輯而序之,續元功次雲。【表略】

漢書 · 表 · 外戚恩澤侯表

自古受命及中興之君,必興滅繼絕,修廢舉逸,然後天下歸仁,四方之政行焉。傳稱武王克殷,追存賢聖,至乎不及下車。世代雖殊,其揆一也。高帝撥亂誅暴,庶事草創,日不暇給,然猶修祀六國,求聘四皓,過魏則寵無忌之墓,適趙則封樂毅之後。及其行賞而授位也,爵以功爲先後,宮用能爲次序。後嗣共己遵業,舊臣繼踵居位。至乎孝武,元功宿將略盡。會上亦興文學,進拔幽隱,公孫弘自海瀕而登宰相,於是寵以列侯之爵。又疇諮前代,詢問耆老,初得周後,復加爵、邑。自是之後,宰相畢侯矣。元、成之間,晚得殷世,以備賓位。 / 漢興,外戚與定天下,侯者二人。故誓曰:“非劉氏不王,若有亡功非上所置而侯者,天下共誅之。”是以高後欲王諸呂,王陵廷爭;孝景將侯王氏,修侯犯色。卒用廢黜。是後薄昭、竇嬰、上官、衛、霍之侯,以功受爵。其餘後父據《春秋》褒紀之義,帝舅緣《大雅》申伯之意,浸廣博矣。是以別而敘之。【表略】

漢書 · 表 · 百官公卿表上

《易》敘宓羲、神農、黃帝作教化民,而《傳》述其官,以爲宓羲龍師名官,神農火師火名,黃帝雲師雲名,少昊鳥師鳥名。自顓頊以來,爲民師而命以民事,有重黎、句芒、祝融、后土、蓐收、玄冥之官,然已上矣。《書》載唐、虞之際,命羲、和四子順天文,授民時;盜四嶽,以舉賢材,揚側陋;十有二牧,柔遠能邇;禹作司空,平水土;棄作后稷,播百穀;卨作司徒,敷五教;咎繇作士,正五刑;垂作共工,利器用;益作朕虞,育草木鳥獸;伯夷作秩宗,典三禮;夔典樂,和神人;龍作納言,出入帝命。夏、殷亡聞焉,周官則備矣。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是爲六卿,各有徒屬職分,用於百事。太師、太傅、太保,是爲三公,蓋參天子,坐而議政,無不總統,故不以一職爲官名。又立三少爲之副,少師、少傅、少保,是爲孤卿,與六卿爲九焉。記曰三公無官,言有其人然後充之,舜之於堯,伊尹於湯,周公、召公於周,是也。或說司馬主天,司徒主人,司空主土,是爲三公。四嶽謂四方諸侯。自周衰,官失而百職亂,戰國並爭,各變異。秦兼天下,建皇帝之號,立百官之職。漢因循而不革,明簡易,隨時宜也。其後頗有所改。王莽篡位,慕從古官,而吏民弗安,亦多虐政,遂以亂亡。故略表舉大分,以通古今,備溫故知新之義雲。 / 相國、丞相,皆秦官,金印紫綬,掌丞天子助理萬機。秦有左右,高帝即位,置一丞相,十一年更名相國,綠綬。孝惠、高後置左右丞相,文帝二年置一丞相。有兩長史,鞦韆石。哀帝元壽二年更名大司徒。武帝元狩五年初置司直,秩比二千石,掌佐丞相舉不法。

漢書 · 表 · 古今人表

自書契之作,先民可得而聞者,經傳所稱,唐、虞以上,帝王有號諡。輔佐不可得而稱矣,而諸子頗言之,雖不考虖孔氏,然猶著在篇籍,歸乎顯善昭惡,勸戒後人,故博採焉。孔子曰:“若聖與仁,則吾豈敢?”又曰:“何事於仁,必也聖乎!”“未知,焉得仁?”“生而知之者,上也;學而知之者,次也;因而學之,又其次也;困而不學,民斯爲下矣。”又曰:“中人以上,可以語上也。”“唯上智與下愚不移。”傳曰:譬如堯、舜,禹、稷、卨與之爲善則行,鮌、訁雚兜欲與爲惡則誅。可與爲善,不可與爲惡,是謂上智。桀、紂,龍逢、比干欲與之爲善則誅,於莘、崇侯與之爲惡則行。可與爲惡,不可與爲善,是謂下愚。齊桓公,管仲相之則霸,豎貂輔之則亂。可與爲善,可與爲惡,是謂中人。因茲以列九等之序,究極經傳,繼世相次,總備古今之略要雲。【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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