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冤集錄 洗冤集錄・捲五・硬物致死 作者:宋慈 凡被外物致死者,肋後有硬物着紫赤腫,方圓三寸、四寸以來,皮不破,用手揣捏得(筋)[肋]骨傷損,此最爲虛怯要害致命去處。 上一章 洗冤集錄・捲五・驗罪囚死 下一章 洗冤集錄・捲五・蛇蟲傷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