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 第十六章 作者:李耳 致虛極;守靜篤。萬物並作,吾以觀復。夫物芸芸,各復歸其根。歸根曰靜,靜曰覆命。覆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兇。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沒身不殆。(王 一作:全) 上一章 第十三章 下一章 第十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