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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

第十九節

作者:孟子

孟子曰:“事孰爲大?事親爲大;守孰爲大?守身爲大。不失其身而能事其親者,吾聞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親者,吾未之聞也。孰不爲事?事親,事之本也;孰不爲守?守身,守之本也。曾子養曾皙,必有酒肉。將徹,必請所與。問有餘,必曰‘有’。曾皙死,曾元養曾子,必有酒肉。將徹,不請所與。問有餘,曰:‘亡矣’。將以復進也。此所謂養口體者也。若曾子,則可謂養志也。事親若曾子者,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