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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命通會

財旺生官第一百三十八

作者:萬民英

《繼善篇》雲:富而且貴,定因財旺爲能。蓋財有爲能之理,既取財爲用,不要見能,若見能則爲財能格矣。柱有傷食,雖財厚亦不能爲能。如戊己以亥子、壬癸爲財,以寅卯甲乙爲能,若爲壬子、癸亥月,四柱不見寅卯甲乙,是爲財旺爲能,如此元命因富致貴,或納粟及儀賓之類,若月令財無損克,亦主登科,透庚辛則不能爲,不以此格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