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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規

謹第四

作者:李毓秀

朝起早,夜眠遲。老易至,惜此時。

  晨必盥,兼漱口。便溺回,輒淨手。

  冠必正,紐必結。襪與履,俱緊切。

  置冠服,有定位。勿亂頓,致污穢。

  衣貴潔,不貴華。上循分,下稱家。

  對飲食,勿揀擇。食適可,勿過則。

  年方少,勿飲酒。飲酒醉,最爲醜。

  步從容,立端正。揖深圓,拜恭敬。

  勿踐閾,勿跛倚。勿箕踞,勿搖髀。

  緩揭簾,勿有聲。寬轉彎,勿觸棱。

  執虛器,如執盈。入虛室,如有人。

  事勿忙,忙多錯。勿畏難,勿輕略。

  鬥鬧場,絕勿近。邪僻事,絕勿問。

  將入門,問孰存。將上堂,聲必揚。

  人問誰,對以名。吾與我,不分明。

  用人物,須明求。倘不問,即爲偷。

  借人物,及時還。人借物,有勿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