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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羊傳

公羊傳・莊公・二十五年

一、二十有五年,春,陳侯使女叔來聘。

二、夏五月癸丑,衛侯朔卒。

三、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於社。

日食則曷爲鼓用牲於社?求乎陰之道也,以朱絲營社,或曰脅之,或曰爲暗,恐人犯之,故營之。

四、伯姬歸於杞。

五、秋,大水,鼓用牲於社於門。

其言於社於門何?於社,禮也;於門,非禮也。

六、冬,公子友如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