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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捲一百二十七 日者列傳第六十七

佚名 · 未知

集解墨子曰:「墨子北之齊,遇日者。日者曰:『帝以今日殺黑龍於北方,而先生之色黑,不可以北。』墨子不聽,遂北,至淄水。墨子不遂而反焉。日者曰:『我謂先生不可以北。』」然則古人佔候蔔筮,通謂之「日者」。墨子亦雲,非但史記也。索隱案:名蔔筮曰「日者」以墨,所以蔔筮佔候時日通名「日者」故也。 /

史記捲一百二十八 龜策列傳第六十八

佚名 · 未知

索隱龜策傳有錄無書,褚先生所補。其敘事煩蕪陋略,無可取。正義史記至元成閒十篇有錄無書,而褚少孫補景、武紀,將相年表,禮書、樂書、律書,三王世家,蒯成侯、日者、龜策列傳。日者、龜策言辭最鄙陋,非太史公之本意也。 /

史記捲一百三十 太史公自序第七十

佚名 · 未知

昔在顓頊,命南正重以司天,北正黎以司地。〔一〕唐虞之際,紹重黎之後,使復典之,至於夏商,故重黎氏世序天地。其在周,程伯休甫其後也。〔二〕當周宣王時,失其守而為司馬氏。〔三〕司馬氏世典周史。〔四〕惠襄之閒,司馬氏去周適晉。〔五〕晉中軍隨會奔秦,〔六〕而司馬氏入少梁。〔七〕 /

點校後記

佚名 · 未知

史記版本甚多,史文及註文往往各本大有出入。我們不用比較古的如黃善夫本,也不用比較通行的如武英殿本,而用清朝衕治年間金陵書局刊行的史記集解索隱正義合刻本(簡稱金陵局本)作為底本,分段標點,因為這是一個比較完善的本子。現在把關於點校方面應當曏讀者交代的分別說明如下。 /

漢書捲一下 高帝紀第一下

佚名 · 未知

五年鼕十月,漢王追項羽至陽夏南〔一〕止軍,與齊王信、魏相國越期會擊楚,至固陵,〔二〕不會。楚擊漢軍,大破之。漢王復入壁,深塹而守。謂張良曰:「諸侯不從,柰何?」良對曰:「楚兵且破,未有分地,〔三〕其不至固宜。〔四〕君王能與共天下,可立致也。〔五〕齊王信之立,非君王意,信亦不自堅。〔六〕彭越本定梁地,始君王以魏豹故,拜越為相國。今豹死,越亦望王,而君王不早定。今能取睢陽以北至穀城皆以王彭越,〔七〕從陳以東傅海與齊王信,〔八〕信家在楚,其意欲復得故邑。能出捐此地以許兩人,〔九〕使各自為戰,則楚易敗也。」於是漢王發使使韓信、彭越。至,皆引兵來。 /

漢書捲二 惠帝紀第二

佚名 · 未知

孝惠皇帝,〔一〕高祖太子也,母曰呂皇後。帝年五歲,高祖初為漢王。二年,立為太子。十二年四月,高祖崩。五月丙寅,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後曰皇太後。賜民爵一級。〔二〕中郎、郎中滿六歲爵三級,四歲二級。〔三〕外郎滿六歲二級。〔四〕中郎不滿一歲一級。外郎不滿二歲賜錢萬。〔五〕宦官尚食比郎中。〔六〕謁者、執楯、執戟、武士、騶比外郎。〔七〕太子御驂乘賜爵五大夫,舍人滿五歲二級。〔八〕賜給喪事者,二千石錢二萬,六百石以上萬,五百石、二百石以下至佐史五千。〔九〕視作斥上者,將軍四十金,〔一0〕二千石二十金,六百石以上六金,五百石以下至佐史二金。減田租,復十五稅一。〔一一〕爵五大夫、吏六百石以上及宦皇帝而知名者有罪當盜械者,皆頌繫。〔一二〕上造以上及內外公孫耳孫有罪當刑及當為城旦舂者,皆耐為鬼薪白粲。〔一三〕民年七十以上若不滿十歲有罪當刑者,皆完之。〔一四〕又曰:「吏所以治民也,能盡其治則民賴之,故重其祿,所以為民也。〔一五〕今吏六百石以上父母妻子與衕居,及故吏嘗佩將軍都尉印將兵及佩二千石官印者,家唯給軍賦,他無有所與。〔一六〕 /

漢書捲三 高後紀第三

佚名 · 未知

高皇後呂氏,〔一〕生惠帝。佐高祖定天下,父兄及高祖而侯者三人。〔二〕惠帝即位,尊呂後為太後。太後立帝姊魯元公主女為皇後,無子,取後宮美人子名之以為太子。惠帝崩,太子立為皇帝,年幼,太後臨朝稱製,〔三〕大赦天下。乃立兄子呂臺、產、祿、臺子通四人為王,〔四〕封諸呂六人為列侯。語在外戚傳。 /

漢書捲四 文帝紀第四

佚名 · 未知

孝文皇帝,〔一〕高祖中子也,母曰薄姬。〔二〕高祖十一年,誅陳豨,定代地,立為代王,都中都。十七年秋,高後崩,〔三〕諸呂謀為亂,欲危劉氏。丞相陳平、太尉周勃、朱虛侯劉章等共誅之,謀立代王。語在高後紀、高五王傳。 /

漢書捲五 景帝紀第五

佚名 · 未知

孝景皇帝,〔一〕文帝太子也。母曰竇皇後。後七年六月,文帝崩。丁未,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後薄氏曰太皇太後,皇後曰皇太後。 /

漢書捲六 武帝紀第六

佚名 · 未知

孝武皇帝,〔一〕景帝中子也,母曰王美人。〔二〕年四歲立為膠東王。七歲為皇太子,母為皇後。十六歲,後三年正月,景帝崩。〔三〕甲子,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後竇氏曰太皇太後,皇後曰皇太後。三月,封皇太後衕母弟田蚡、勝皆為列侯。〔四〕 /

漢書捲七 昭帝紀第七

佚名 · 未知

孝昭皇帝,〔一〕武帝少子也。母曰趙婕妤,〔二〕本以有奇異得幸,〔三〕及生帝,亦奇異。〔四〕語在外戚傳。武帝末,戾太子敗,燕王旦、廣陵王胥行驕嫚,〔五〕後元二年二月上疾病,〔六〕遂立昭帝為太子,年八歲。以侍中奉車都尉霍光為大司馬大將軍,受遺詔輔少主。明日,武帝崩。戊辰,太子即皇帝位,謁高廟。帝姊鄂邑公主〔七〕益湯沐邑,為長公主,〔八〕共養省中。〔九〕大將軍光秉政,領尚書事,車騎將軍金日磾、左將軍上官桀副焉。 /

漢書捲八 宣帝紀第八

佚名 · 未知

孝宣皇帝,〔一〕武帝曾孫,戾太子孫也。〔二〕太子納史良娣,〔三〕生史皇孫。〔四〕皇孫納王夫人,生宣帝,號曰皇曾孫。生數月,遭巫蠱事,太子、良娣、皇孫、王夫人皆遇害。語在太子傳。曾孫雖在襁褓,〔五〕猶坐收繫郡邸獄。〔六〕而邴吉為廷尉監〔七〕,治巫蠱於郡邸,憐曾孫之亡辜,使女徒復作淮陽趙徵卿、渭城鬍組更乳養,〔八〕私給衣食,視遇甚有恩。 /

漢書捲九 元帝紀第九

佚名 · 未知

孝元皇帝,〔一〕宣帝太子也。母曰共哀許皇後,〔二〕宣帝微時生民間。年二歲,宣帝即位。八歲,立為太子。〔三〕壯大,柔仁好儒。見宣帝所用多文法吏,以刑名繩下,〔四〕大臣楊惲、(盍)〔蓋〕寬饒等坐刺譏辭語為罪而誅,〔五〕嘗侍燕從容言:〔六〕「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宣帝作色曰:〔七〕「漢家自有製度,本以霸王道雜之,奈何純(住)〔任〕德教,用周政乎!〔八〕且俗儒不達時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於名實,〔九〕不知所守,何足委任!」乃歎曰:「亂我家者,太子也!」繇是疏太子而愛淮陽王〔一0〕,曰:「淮陽王明察好法,宜為吾子。」而王母張婕妤尤幸。上有意欲用淮陽王代太子,然以少依許氏,俱從微起,故終不背焉。 /

漢書捲十 成帝紀第十

佚名 · 未知

孝成皇帝,〔一〕元帝太子也。母曰王皇後,元帝在太子宮生甲觀畫堂,〔二〕為世嫡皇孫。宣帝愛之,字曰太孫,常置左右。年三歲而宣帝崩,元帝即位,帝為太子。壯好經書,寬博謹慎。初居桂宮,〔三〕上嘗急召,太子出龍樓門,〔四〕不敢絕馳道,〔五〕西至直城門,〔六〕得絕乃度,還入作室門。上遲之,問其故,以狀對。上大說,〔七〕乃著令,令太子得絕馳道雲。〔八〕其後幸酒,樂燕樂,〔九〕上不以為能。而定陶恭王有材藝,母傅昭儀又愛幸,上以故常有意欲以恭王為嗣。賴侍中史丹護太子家,輔助有力,上亦以先帝尤愛太子,故得無廢。 /

漢書捲十一 哀帝紀第十一

佚名 · 未知

孝哀皇帝,〔一〕元帝庶孫,定陶恭王子也。母曰丁姬。年三歲嗣立為王,長好文辭法律。〔二〕元延四年入朝,盡從傅、相、中尉。〔三〕時成帝少弟中山孝王亦來朝,獨從傅。上怪之,以問定陶王,對曰:「令,諸侯王朝,得從其國二千石。傅、相、中尉皆國二千石,故盡從之。」上令誦詩,通習,能說。〔四〕他日問中山王:「獨從傅在何法令?」不能對。令誦尚書,又廢。〔五〕及賜食於前,後飽;起下,韈係解。〔六〕成帝由此以為不能,而賢定陶王,數稱其材。時王祖母傅太後隨王來朝,私賂遺上所幸趙昭儀及帝舅票騎將軍曲陽侯王根。昭儀及根見上亡子,亦欲豫自結為長久計,皆更稱定陶王,〔七〕勸帝以為嗣。成帝亦自美其材,為加元服而遣之,〔八〕時年十七矣。明年,使執金吾任宏守大鴻臚,持節徵定陶王,立為皇太子。謝曰:「臣幸得繼父守藩為諸侯王,材質不足以假充太子之宮。〔九〕陛下聖德寬仁,敬承祖宗,奉順神祇,宜蒙福祐子孫千億之報。〔一0〕臣願且得留國邸,旦夕奉問起居,俟有聖嗣,歸國守藩。」書奏,天子報聞。後月餘,立楚孝王孫景為定陶王,奉恭王祀,所以獎厲太子專為後之誼。〔一一〕語在外戚傳。 /

漢書捲十二 平帝紀第十二

佚名 · 未知

孝平皇帝,〔一〕元帝庶孫,中山孝王子也。母曰衛姬。年三歲嗣立為王。元壽二年六月,哀帝崩,太皇太後詔曰:「大司馬賢年少,不合眾心。〔二〕其上印綬,罷。」賢即日自殺。新都侯王莽為大司馬,領尚書事。秋七月,遣車騎將軍王舜、大鴻臚左鹹使持節迎中山王。〔三〕辛卯,貶皇太後趙氏為孝成皇後,退居北宮,哀帝皇後傅氏退居桂宮。〔四〕孔鄉侯傅晏、少府董恭等皆免官爵,徙合浦。〔五〕九月辛酉,中山王即皇帝位,謁高廟,大赦天下。 /

漢書捲十三 異姓諸侯王表第一

佚名 · 未知

昔詩書述虞夏之際,舜禹受襢,〔一〕積德累功,洽於百姓,攝位行政,考之於天,〔二〕經數十年,然後在位。殷周之王,乃繇卨稷,〔三〕修仁行義,歷十餘世,至於湯武,然後放殺。〔四〕秦起襄公,章文、繆,獻、〔五〕孝、昭、嚴,稍蠶食六國,〔六〕百有餘載,至始皇,乃並天下。以德若彼,用力如此其(艱)〔囏〕難也。〔七〕 /

漢書捲十四 諸侯王表第二

佚名 · 未知

昔周監於二代,〔一〕三聖製法,〔二〕立爵五等,〔三〕封國八百,衕姓五十有餘。周公、康叔建於魯、衛,各數百裡;太公於齊,亦五侯九伯之地。〔四〕詩載其製曰:「介人惟藩,大師惟垣。大邦惟屏,大宗惟翰。懷德惟寧,宗子惟城。母俾城壞,毋獨斯畏。」〔五〕所以親親賢賢,褒表功德,〔六〕關諸盛衰,深根固本,為不可拔者也。故盛則周、邵相其治,致刑錯;衰則五伯扶其弱,與共守。〔七〕自幽、平之後,日以陵夷,〔八〕至虖阨〈阝區〉河洛之間,〔九〕分為二週,〔一0〕有逃責之臺,被竊鈇之言。〔一一〕然天下謂之共主,〔一二〕彊大弗之敢傾。〔一三〕歷載八百餘年,數極德盡,既於王赧,〔一四〕降為庶人,用天年終。號位已絕於天下,尚猶枝葉相持,莫得居其虛位,海內無主,三十餘年。〔一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