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文帝子秦王俊爲幷州總管,以奢縱免官。 《舊唐書》 · 五代 · 出自 《隋文帝不赦子》 出處詩文 隋文帝不赦子 《舊唐書》 五代 隋文帝子秦王俊爲幷州總管,以奢縱免官。楊素啓奏:“王,陛下愛之,請舍其過。”文帝曰:“法不可違。若如公意,吾是王兒之父,非兆人之父,何不別製天子兒律乎?我安能虧法?”卒不許。 查看完整詩文 →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