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其有而取之,非義也。 孟子 · 先秦 · 出自 《孟子·盡心章句上·第三十三節》 譯文 不是自己所有的東西,卻去取了過來,這是不義的行爲。 註釋 義:公正合宜的道理或舉動。 賞析 儒家思想強調重義輕利,此句告誡人們,不貪不是自己的東西,做事情要合乎道義。人們常引用此句警告他人不要起貪婪之念。 廣告 孟子 哲理 自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