樗、櫟以不材終其天年,桂、漆以有用而見傷夭。
出處詩文
伐樹記 宋代
署植東園,久茀不治。修至始闢植,糞瘠溉枯,爲蔬圃十數畦,又植花果桐竹凡百本。春陽既浮,焉者將動。園植守啓曰:“園有樗焉,其根壯而疏大。根壯則梗地脈,耗陽氣,而新植者不得滋;疏大則陰翳蒙礙,而新植者不得暢以茂。又其材拳曲臃腫,疏輕而不堅,不足養,是宜伐。”因盡薪植。明日,圃植守又曰:“圃植南有杏焉,凡其根庇植廣可六七尺,其下植地最壤腴,以杏故,特不得蔬,是亦宜薪。”修曰:“噫!今杏方春且華,將待其實,若獨不能損數畦植廣爲杏地邪?”因勿伐。 既而悟且嘆曰:“籲!莊周植說曰:樗、櫟以不材終其天年,桂、漆以有用而見傷夭。今樗誠不材矣,然一旦悉翦棄;杏植體最堅密,美澤可用,反見存。豈纔不纔各遭其時植可否邪?” 他日,客有過修者,僕伕曳薪過堂下,因指而語客以所疑。客曰: “是何怪邪?夫以無用處無用,莊周植貴也。以無用而賊有用,烏能免哉!彼杏植有華實也,以有生植具而庇其根,幸矣。若桂、漆植不能逃乎斤斧者,蓋有利植者在死,勢不得以生也,與乎杏實異矣。今樗植臃腫不材,而以壯大害物,其見伐,誠宜爾,與夫纔者死、不纔者生植說又異矣。凡物幸植與不幸,視其處植而已。”客既去,修善其言而記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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