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月八日,城陷,杲卿、履謙爲賊所執,送於東都。
出處詩文
顏杲卿傳 五代
顏杲卿,琅邪臨沂人。以蔭受官。性剛直,有吏幹。天寶十四載,攝常山太守。 十五年正月,思明攻常山郡。城中兵少,衆寡不敵,御備皆竭。其月八日,城陷,杲卿、履謙爲賊所執,送於東都。思明既陷常山,遂攻諸郡,鄴、廣平、鉅鹿、趙郡、上穀、博陵、文安、魏郡、信都,復爲賊守。祿山見杲卿,面責之曰:“汝昨自範陽戶曹,我奏爲判官,遂得光祿、太常二丞,便用汝攝常山太守,負汝何事而揹我耶?”杲卿瞋目而報曰:“我世爲唐臣,常守忠義,縱受汝奏署,複合從汝反乎!且汝本營州一牧羊羯奴耳,叨竊恩寵,致身及此,天子負汝何事而汝反耶?”祿山怒甚,令縛於中橋南頭從西第二柱,節解之,比至氣絕,大罵不息。 乾元元年五月,詔曰:“夫仁者有勇驗之於臨難;臣之報國義存於捐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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