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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意之事,不可再作,得便宜處,不可再往。」

馮夢龍 · 明代 · 醒世恆言·捲十三

譯文

稱心如意的事情不能一直做,得了便宜的地方不能一直去。

賞析

此句勸誡人不可貪心,要知進退。

註釋

便宜:不應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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