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胡邦衡之新州貶所·其二
大廈元非一木支,欲將獨力拄傾危。
痴兒不了公家事,男子要爲天下奇。
當日奸諛皆膽落,平生忠義只心知。
端能飽喫新州飯,在處江山足護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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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譯文
大廈傾明知道獨木難支,卻仍然盡全力支撐危局。
秦檜輩如痴兒難辦大事,男子漢就要做天下雄奇。
上書日衆奸賊心驚膽戰,忠義心昭日月人人皆知。
真的能到新州有飯可喫,所到處有天地保佑安居。
注釋
註釋
痴兒:指主張向金議和的秦檜。
奸諛:奸詐諂媚的人。
端能:肯定能。飽喫新州飯:化用黃庭堅“飽喫惠州飯,細和淵明詩”,暗含胡邦衡有和蘇東坡一樣不幸的命運。
創作背景
《送胡邦衡之貶所》作於高宗紹興十二年(1142)。胡邦衡反對秦檜的妥協投降政策,上書高宗請斬秦檜,秦檜大怒將胡邦衡貶往新州(在南海邊)欲置之於死地。據岳珂《程史》載“胡忠簡銓既以乞斬秦檜掇新州之禍,直聲震天壤,一時士大夫畏罪箝舌,莫敢與立談,獨王盧溪庭瑋詩而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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