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情偶寄·蔬食(節選)
吾觀人之一身,眼耳鼻舌,手足軀骸,件件都不可少。其儘可不設而必欲賦之,遂爲萬古生人之累者,獨是口腹二物。口腹具而生計繁矣,生計繁而詐僞奸險之事出矣,詐僞奸險之事出,而五刑不得不設。君不能施其愛育,親不能遂其恩私,造物好生,而亦不能不逆行其志者,皆當日賦形不善,多此二物之累也。草木無口腹,未嘗不生;山石土壤無飲食,未聞不長養。何事獨異其形,而賦以口腹?即生口腹,亦當使如魚蝦之飲水,蜩螗之吸露,儘可滋生氣力,而爲潛躍飛鳴。若是,則可與世無求,而生人之患熄矣。乃既生以口腹,又復多其嗜慾,使如溪壑之不可厭;多其嗜慾,又復洞其底裏,使如江海之不可填。以致人之一生,竭五官百骸之力,供一物之所耗而不足哉!吾反覆推詳,不能不於造物是咎。亦知造物於此,未嘗不自悔其非,但以製定難移,只得終遂其過。甚矣,作法慎初,不可草草定製。吾輯是編而謬及飲饌,亦是可已不已之事。其止崇嗇,不導奢靡者,因不得已而爲造物飾非,亦當慮始計終,而爲庶物弭患。如逞一己之聰明,導千萬人之嗜慾,則匪特禽獸昆蟲無噍類,吾慮風氣所開,日甚一日,焉知不有易牙復出,烹子求榮,殺嬰兒以媚權奸,如亡隋故事者哉!一誤豈堪再誤,吾不敢不以賦形造物視作覆車。 聲音之道,絲不如竹,竹不如肉,爲其漸近自然。吾謂飲食之道,膾不如肉,肉不如蔬,亦以其漸近自然也。草衣木食,上古之風,人能疏遠肥膩,食蔬蕨而甘之,腹中菜園,不使羊來踏破,是猶作羲皇之民,鼓唐虞之腹,與崇尚古玩衕一致也。所怪於世者,棄美名不居,而故異端其說,謂佛法如是,是則謬矣。吾輯《飲饌》一捲,後肉食而首蔬菜,一以崇儉,一以復古;至重宰割而惜生命,又其念茲在茲,而不忍或忘者矣。 論蔬食之美者,曰清,曰潔,曰芳馥,曰鬆脆而已矣。不知其至美所在,能居肉食之上者,只在一字之鮮。《記》曰:“甘受和,白受採。”鮮即甘之所從出也。此種供奉,惟山僧野老躬治園圃者,得以有之,城市之人曏賣菜傭求活者,不得與焉。然他種蔬食,不論城市山林,凡宅旁有圃者,旋摘旋烹,亦能時有其樂。至於筍之一物,則斷斷宜在山林,城市所產者,任爾芳鮮,終是筍之剩義。此蔬食中第一品也,肥羊嫩豕,何足比肩。但將筍肉齊烹,合盛一簋,人止食筍而遺肉,則肉爲魚而筍爲熊掌可知矣。購於市者且然,況山中之旋掘者乎?食筍之法多端,不能悉紀,請以兩言概之,曰:“素宜白水,葷用肥豬。”茹齋者食筍,若以他物伴之,香油和之,則陳味奪鮮,而筍之真趣沒矣。白煮俟熟,略加醬油,從來至美之物,皆利於孤行,此類是也。以之伴葷,則牛羊雞鴨等物皆非所宜,獨宜於豕,又獨宜於肥。肥非欲其膩也,肉之肥者能甘,甘味入筍,則不見其甘,但覺其鮮之至也。烹之既熟,肥肉盡當去之,即汁亦不宜多存,存其八而益以清湯。調和之物,惟醋與酒。此製葷筍之大凡也。筍之爲物,不止孤行並用各見其美,凡食物中無論葷素,皆當用作調和。菜中之筍與藥中之甘草,衕是必需之物,有此則諸味皆鮮,但不當用其渣滓,而用其精液。庖人之善治具者,凡有焯筍之湯,悉留不去,每作一饌,必以和之,食者但知他物之鮮,而不知有所以鮮之者在也。《本草》中所載諸食物,益人者不盡可口,可口者未必益人,求能兩擅其長者,莫過於此。東坡雲:“寧可食無肉,不可居無竹。無肉令人瘦,無竹令人俗。”不知能醫俗者,亦能醫瘦,但有已成竹未成竹之分耳。
譯文
譯文
我觀察人的身體,眼睛、耳朵、鼻子、舌頭,手、腳、軀幹、四肢,每一部分都是不可或缺的。然而,在這些之中,唯獨口腹(即飲食的需求)是原本可以不具備,但偏偏賦予了我們,從而成爲自古以來人類生存的一大負擔。口腹之慾一旦產生,生計之事就紛繁複雜了;生計複雜,欺詐、僞善、奸險之事也就隨之而出了。這些惡行一出,就不得不設立刑罰來懲治。君主不能充分施展他的仁愛,父母不能隨心所欲地表達他們的慈愛,造物主雖然本性好生,但也不得不違背自己的意願,這一切都是因爲在最初賦予形體時的不完善,多出了口腹這一負擔。你看那草木沒有口腹之慾,卻依然能夠生長;山石土壤無需飲食,也未見它們不滋養萬物。爲什麼唯獨人類要與衆不衕,被賦予口腹之慾呢?即便賦予了口腹,也應該是像魚蝦飲水、蟬吸露水那樣,簡單滋養生命,使它們能夠潛遊、跳躍、飛翔、鳴叫。這樣,人類就可以與世無求,避免許多因口腹之慾而生的禍患了。但現實是,人不僅有了口腹,還滋生了無盡的嗜慾,就像溪壑永遠填不滿一樣;這嗜慾又深不可測,如衕江海般無法填滿。結果,人的一生都在竭盡全力,用五官和身體的每一部分去滿足這無休止的消耗,卻仍然覺得不夠。我反覆思考,不得不責怪這造物的安排。我也知道,造物主對此或許也感到後悔,但因爲規則一旦製定就難以改變,所以只能任由這過錯繼續下去。由此可見,製定規則時務必謹慎,不可草率行事。我編纂這本書,雖然涉及到了飲食,但這也是不得已而爲之,目的是爲造物主掩飾過失。衕時,我也應該考慮周全,從始至終都保持謹慎,爲世間萬物消除潛在的禍患。如果我僅憑一己之聰明,去引導千萬人的嗜慾,那麼不僅會導致禽獸昆蟲等生物無法生存,我還擔心這種風氣會癒演癒烈。誰能知道,未來會不會再次出現像易牙那樣烹子求榮的人,或者爲了取悅權貴而殺害嬰兒,重演隋朝滅亡的悲劇呢?一次錯誤已經足夠可怕,豈能再犯第二次?因此,我不敢不將賦予人類形體和口腹之慾視爲前車之鑑,時刻警惕。
關於聲音之道,絃樂(絲)不如管樂(竹),而管樂又不如人聲,這是因爲它們逐漸接近自然之音。衕樣地,我認爲在飲食之道上,細切的肉(膾)不如整塊的肉,而整塊的肉又不如蔬菜,這也是因爲它們逐漸接近自然之味。穿着草衣,以樹木果實爲食,這是上古時代的風尚。人們如果能遠離肥膩之物,甘於食用蔬菜、蕨類,讓腹中的“菜園”不被“羊”(象徵貪慾)所踐踏,那就如衕生活在伏羲、黃帝的時代,擁有唐堯、虞舜般的質樸生活,這與崇尚古玩、追求古樸雅緻的情趣是相一致的。我所感到奇怪的是,世間有些人卻捨棄了這些美好的名聲不去追求,反而故意標新立異,聲稱這是佛法的教導。這實在是謬誤啊。我編纂《飲饌》這一捲,將蔬菜置於肉類之前,一是爲了崇尚節儉,二是爲了復古;衕時,我也非常重視減少宰殺,珍惜生命,這是我一直念念不忘、不忍忽視的事情。
談論蔬菜美食的美妙之處,主要在於它的清新、潔淨、芬芳和鬆脆。然而,真正讓它超越肉食之美的,只在於一個“鮮”字。《禮記》有雲:“甘味受和於五味之中,白色受採於五色之內。”這裏的“鮮”,正是甘甜之味的源泉。這種鮮美,只有那些親自在山林間耕作的山僧野老纔能享受到,而城市中依賴賣菜爲生的人,則難以體會。不過,對於其他種類的蔬菜,不論是城市還是山林,只要宅旁有菜園,隨時採摘烹煮,也能時常感受到其中的樂趣。至於竹筍,則絕對是山林中的瑰寶。城市中雖也有售賣,但無論其如何芳香鮮美,終究只是竹筍之味的殘餘。竹筍是蔬菜中的第一品,肥羊嫩豬,都無法與之相提並論。如果將竹筍與肉衕煮,人們往往只喫竹筍而留下肉,由此可知,竹筍之美,猶如熊掌之珍貴,而肉則如衕魚般普通。購買於市場的竹筍尚且如此美味,更何況是剛從山中挖出的新鮮竹筍呢?竹筍的食用方法多種多樣,難以一一詳述,但簡而言之,就是“素煮宜用清水,葷煮宜配肥豬”。素食者食用竹筍時,若以其他調料或油脂相伴,反而會掩蓋其本真的鮮美,失去竹筍的真諦。最佳的方式是白水煮熟,略加醬油調味。自古以來,至美之物往往都是單獨食用最能體現其風味,竹筍亦是如此。若以竹筍搭配葷食,則牛羊雞鴨等皆非最佳選擇,唯有豬肉最爲相宜,且以肥豬肉爲佳。但這裏的“肥”並非追求油膩,而是因爲肥豬肉能帶來甘味,這種甘味與竹筍的鮮美相結合,非但不會顯得油膩,反而會使竹筍的鮮美更加突出。烹飪時,待肉熟後應將肥肉去除,湯汁也不宜多留,只需保留其精華,再加入清湯調和。調味時,只需醋與酒即可。這便是烹飪葷筍的大致方法。竹筍不僅單獨食用或搭配其他食材都能展現其美味,更妙的是它還能作爲調和之物,提升各種食材的風味。正如菜餚中的竹筍與藥物中的甘草一樣,都是不可或缺的調味品。有了竹筍的加入,各種食材都能變得更加鮮美。但使用時應註意,不要使用竹筍的渣滓,而要充分利用其精華。善於烹飪的廚師,都會將焯竹筍的湯水留下,每次做菜時都加入一些,使得菜餚更加鮮美,而食客往往只知食物本身之鮮,卻不知這鮮美之源乃是竹筍之湯。《本草》中所記載的許多食物,有的雖然對人體有益卻不一定可口,有的雖然可口卻不一定有益健康。而竹筍則能兩者兼顧,既美味又健康。蘇東坡曾說:“寧可食無肉,不可居無竹。無肉令人瘦,無竹令人俗。”其實,竹筍不僅能治癒人的俗氣,還能讓人保持健康,避免瘦弱。只不過,這裏的“竹”有已成之竹與未成之筍之分罷了。
註釋
軀骸:軀殼;身體。
口腹:口和腹,多指飲食。喫喝。
愛育:愛護養育。
蜩螗:蟬的別名。
溪壑:溪穀。
芳馥:芳香。
鬆脆:謂食物酥脆味美。
豕:豬。
庖人:廚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