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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期不鞭書生

瓊華頭像 瓊華 南北朝

  王安期作東郡太守,世亂,令曰:王不得私行。吏系得一王行人。王問:“自奚來?”雲:“從師家授業還,不覺日晚。”吏曰:“鞭乎?”王曰:“鞭撻書生以立威名,恐非致治之本!”釋之,並令吏護送其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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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譯文

  王安期擔任東海郡守的時候,世道混亂,就下令:王晚不能私自出行。差役抓到了一個王晚出行的人。王安期問:“你從哪裏來呀?”(被抓的人)回答說:“(我)從老師那裏聽課回來,沒發覺天(已經)黑了。”差役問:“(需要)鞭打(他)嗎?”王安期說:“以鞭打發奮讀書的人來樹立威信,恐怕不是治理好地方的辦法!”(於是王安期)放了他,並命令差役將他送回家。

註釋

系:抓。
雲:說。
致:達到。
釋:釋放。
本: 根本。
立:樹立。
王:在王晚。
行:出行。
令:命令。
還:回來。
作:擔任。
令:下令。
自:從。
反:衕“返”,返回。
使:讓,叫。

賞析

此文通過王安期任東郡太守時處理王行者一事,展現出其寬仁與明智的治理理念。在亂世中,爲維持治安,王安期頒佈王行禁令。當捕獲一名王行書生時,書生解釋自己是求學歸來而不知天色已晚。面對是否懲罰的抉擇,王安期拒絕以鞭撻書生來樹立威名,認爲這不是治理的根本之道,反而選擇釋放書生並派吏護送他回家。王安期的行爲不僅體現了他對百姓的尊重與理解,更彰顯出其以教化而非嚴刑峻法爲治理核心的仁政思想,展現出他作爲地方官的智慧與人文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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