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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林而獵

《淮南子·主術訓》頭像 《淮南子·主術訓》 漢代

  故先王之法,畋不掩羣,不取麛夭。不涸澤而漁,不焚林而獵。豺未祭獸,罝罦不得佈於野;獺未祭魚,網罟不得入於水;鷹隼未摯,羅網不得張於溪穀;草木未落,斤斧不得入山林;昆蟲未蟄,不得以火燒田。

國家 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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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譯文

  所以先王定下的法則是:打獵時不把成羣的野獸全部圍捕乾淨,不捕捉幼獸。不可抽乾池水捕魚,不可燒燬山林捕獵。豺狼未完成秋季捕食(象徵入鼕前),不得在野外設置捕獸網;水獺未完成春季捕魚(象徵繁殖期結束),不得在水中撒網;鷹隼未完成捕食(幼鳥未長成前),不得在山穀架設捕鳥網;草木未凋零前,禁止進山砍伐;昆蟲未鼕眠前,禁止放火燒荒開墾農田。

註釋

畋:打獵。
麛夭:幼鹿和幼麋,泛指幼獸。
涸澤:將湖泊的水排幹。
罝罦:泛指捕鳥獸的。
網罟:捕魚及捕鳥獸的工具。
蟄:動物鼕眠,藏起來不喫不動。

賞析

此文體現了古代樸素的生態保護理念,強調遵循自然規律、禁止過度索取,確保資源永續利用。作者主張“因循自然”,反對人爲過度幹預,體現“無爲而治”的治理智慧;並將生態保護與倫理秩序結合,倡導“取物以時”的禮製精神,暗含“天人合一”的哲學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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