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習錄 · 捲上 · 徐愛錄 · 門人徐愛錄 · 十三
愛曰:“先儒論《六經》,以《春秋》爲史。史專記事,恐與《五經》事體終或稍異。”
先生曰:“以事言謂之史,以道言謂之經。事即道,道即事。《春秋》亦經,《五經》亦史。《易》是包犧氏之史,《書》是堯、舜以下史,《禮》《樂》是三代史。其事衕,其道衕,安有所謂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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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徐愛問:“先儒討論《六經》,認爲《春秋》是史書。而史書專門記載歷史事件,恐怕和其他《五經》的體例宗旨稍有出入。”
先生說:“從記事方面講叫‘史’,從論道方面講叫‘經’。事實是天理的表現,天理表現爲事實。所以《春秋》也是經,《五經》也是史。《易》是伏羲氏時的史,《尚書》是堯、舜以後的史,《禮》《樂》是夏、商、週三代時的史。他們記述的事相衕,弘揚的道相衕,哪裏有所謂的不衕呢?”
注釋
包犧氏,即伏羲。在神話中,伏羲養犧牲以足庖廚,故又有是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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