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左右有侵暴下人者,禎捕而杖殺之。 《舊唐書》 · 五代 · 出自 《孔禎傳》 出處詩文 孔禎傳 《舊唐書》 五代 (孔)禎,高宗時爲蘇州長史。曹王明爲刺史,不循法度,禎每進諫。明曰:“寡人天子之弟,豈失於爲王哉!”禎曰:“恩寵不可恃,大王不奉行國命,恐今之榮位,非大王所保,獨不見淮南之事乎?”明不悅。明左右有侵暴下人者,禎捕而杖殺之。明後果坐法,遷於黔中,謂人曰:“吾愧不用孔長史言,以及於此!”禎累遷絳州刺史,封武昌縣子。卒,諡曰溫。 查看完整詩文 →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