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不過奪,喜不過予。 荀況 · 先秦 · 出自 《荀子·修身》 譯文 憤怒但不過分懲罰,高興但不過分獎賞。 註釋 過:過分。奪:剝奪。予:賜予。 賞析 此句告誡爲政者,處事應當遵循一定的原則,不能因爲自己的情感、好惡等而隨意地處罰或是獎賞他人,應當保證賞罰的公正性。 廣告 子 哲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