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愁人勿樂,對哭人勿笑,對失意人勿矜。 佚名 · 未知 · 出自 《格言聯璧·接物類》 譯文 面對愁苦之人,不要表現出快樂的樣子;面對哭泣之人,不要表現出高興的樣子;面對失意之人,不要表現出驕傲的神態。 註釋 矜:自尊,自大。 賞析 此句說明在人際交往中要謹慎言行、尊重他人感受。 廣告 璧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