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諧錄 · 爭雁
昔人有睹雁翔者,將援弓射之,曰:“獲則烹。”其弟爭曰:“舒雁烹宜,翔雁燔宜。”競鬥而訟於社伯。社伯請剖雁烹燔半焉。已而索雁,則凌空遠矣。今世儒爭異衕,何以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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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從前,有個看到大雁飛翔的人,拿起弓箭打算把它射下來,說:“射下來後就煮着喫。”他的弟弟說:“行動舒緩的雁應該煮着喫,善於飛翔的雁應該烤着喫。”兄弟倆爭吵不休,就一衕到社伯那裏去分辨是非曲直。社伯要他們將雁一分爲二:一半煮,一半烤。等到他們再去找雁,雁已凌空高飛,無影無蹤了。
注釋
燔(fán):火燒整隻的牲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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