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夢影 · 捲二 · 十五
種花須見其開,待月須見其滿,著書須見其成,美人須見其暢適,方有實際。否則皆爲虛設。
種花須見其開,待月須見其滿,著書須見其成,美人須見其暢適,方有實際。否則皆爲虛設。
惠施多方,其書五車;虞卿以窮愁著書,今皆不傳。不知書中果作何語?我不見古人,安得不恨!
以鬆花爲量,以鬆實爲香,以鬆枝爲麈尾,以鬆陰爲步障,以鬆濤爲鼓吹。山居得喬鬆百餘章,真乃受用不盡。
玩月之法,皎潔則仰觀,朦朧則宜俯視。
孩提之童,一無所知。目不能辨美惡,耳不能判清濁,鼻不能別香臭。至若味之甘苦,則不第知之,且能取之棄之。告子以甘食、悅色爲性,殆指此類耳。
凡事不宜刻,若讀書則不可不刻;凡事不宜貪,若買書則不可不貪;凡事不宜癡,若行善則不可不癡。
酒可好,不可罵座;色可好,不可傷生;財可好,不可昧心;氣可好,不可越理。
文名,可以當科第;儉德,可以當貨財;清閒,可以當壽考。
不獨誦其詩讀其書,是尚友古人;即觀其字畫,亦是尚友古人處。
無益之施捨,莫過於齋僧;無益之詩文,莫甚於祝壽。
妾美不如妻賢;錢多不如境順。
創新庵,不若修古廟;讀生書,不若溫舊業。
字與畫衕出一源,觀六書始於象形,則可知矣。
忙人園亭,宜與住宅相連;閒人園亭,不妨與住宅相遠。
酒可以當茶,茶不可以當酒;詩可以當文,文不可以當詩;曲可以當詞,詞不可以當曲;月可以當燈,燈不可以當月;筆可以當口,口不可以當筆;婢可以當奴,奴不可以當婢。
胸中小不平,可以酒消之;世間大不平,非劍不能消也。
不得以而諛之者,寧以口,毋以筆;不可耐而罵之者,亦寧以口,毋以筆。
多情者必好色,而好色者未必盡屬多情;紅顏者必薄命,而薄命者未必盡屬紅顏;能詩者必好酒,而好酒者未必盡屬能詩。
梅令人高,蘭令人幽,菊令人野,蓮令人淡,春海棠令人豔,牡丹令人豪,蕉與竹令人韻,秋海棠令人媚,鬆令人逸,桐令人清,柳令人感。
物之能感人者:在天莫如月,在樂莫如琴,在動物莫如鵑,在植物莫如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