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集解捲十二
《序卦》曰:說而後散之,故受之以渙。渙者,離也。 /
《序卦》曰:說而後散之,故受之以渙。渙者,離也。 /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 /
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 /
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 /
《易》曰:不遠復,無祗悔,元吉。 /
昔者聖人之作易也, /
提要 /
此文本取材自製作電子書 /
提要 /
(清)曾國藩撰 /
內傳上 /
何以測字十法?蓋一字之來必各有體,因其體之隱現不衕,故其測之變化不定。邵子書曰:“認定用神。”又曰:“體立而後用行。”皆有深義。然測不立法,不足以示學者之權衡;字不加減,不足以開問者之矇昧。是必乘除損益每一字到真機,流動變化數字於其間,則所問之事昭然在目,驗後豈不愉快?列法於左。 /
○象形測法 /
凡一字之來,用一語判之,謂之取格,如文章人品之有定論也。法先詳其五行生剋,次觀其六神動靜。假若五行相生、六爻安靜,則取吉格斷之,否則以兇格斷之。其斷語皆當出經入史,搜神剔髓,字字珠璣,筆筆風雅,方妙此不傳之祕也。今將既驗之語分類錄後,學者毋忘予苦心焉。 /
夫取格煉句乃到精至妙之法,如“鍾”字問功名則批曰:“名重金甌,終身大貴。”又有格在次句者,不過間或有之,如“甘”字問謀望則批曰:“事多阻隔,其無後乎!”又有一句不能盡其所問之事,必用兩句,語意方顯者,乃鬆格也;雖不足爲上乘,然亦智愚共賞,且用之最廣,取之甚易,學者宜由此入焉。今錄於左。 /
夫所謂格者,骨格也,品格也。品格,前已錄有成語,可爲後學楷式。到骨格,則未之詳也。蓋骨者,束字義之物。用束字義之物爲斷字義之文,靈妙變通,亦猶夫人之筋絡束骨,而骨爲筋絡肌膚之架子也。善用者,觸類旁通則應變不窮,可以得心應手,動筆成文矣。 /
吉凶禍福,推測可知。人事天時,莫逃乎數。 /
△欠字 /
宋 陳希夷 /
△《了齋易說》 一捲(浙江吳玉墀家藏本) /